作者snowrain (无心之偿有心兹勤)
看板PoliticLaw
标题[讨论] 废文条款
时间Thu Feb 8 03:03:23 2007
某具备废文条款的板的板主这样说:
"即便是版务都不一定有权迳称他人之文章为「空话兼废话」"
可是既然设立了废文条款 板主就自己配备了自由心证的尚方宝剑
板主自己可以认定 却不准板友吐出个"废"字
这样的双重标准 是否矛盾 吊诡 可议 不合情理 不通又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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