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申訴a-bian版主 taligent
時間Tue Aug 8 22:27:16 2006
※ 引述《pondera (嗯)》之銘言:
: : 閣下另因推他人檢舉文被水桶三天
: 你講的那篇 我不是被檢舉人嗎
: 被檢舉人不是有資格可以回應?
啊 處理時沒注意到你是第五位被檢舉人
在此向你致歉
本文發表後會立即解除水桶
等候組務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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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