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申诉a-bian版主 taligent
时间Tue Aug 8 22:27:16 2006
※ 引述《pondera (嗯)》之铭言:
: : 阁下另因推他人检举文被水桶三天
: 你讲的那篇 我不是被检举人吗
: 被检举人不是有资格可以回应?
啊 处理时没注意到你是第五位被检举人
在此向你致歉
本文发表後会立即解除水桶
等候组务的裁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