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zenblue (大雨將至)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建議] 組務建議
時間Thu Jul 20 00:29:15 2006
※ 引述《king1 (ccc)》之銘言:
: ※ 引述《frozenblue (大雨將至)》之銘言:
: : 身為政治群組下的版務人員
: : 當然是依版規及組務所授與的權力來進行管理
: 那我的申訴呢?
: 你覺的你依版規了嗎?
: 先不說水桶到期這一項
: 就說說分身水桶時間好了~
: 版規規定很清楚~加倍~你是判我兩個月...
: 依版規了嗎?
姑且不論你使用分身ID的心態為何
但請不要忘了本案前提是你「明知」水桶已到期而「蓄意」不依版務規定來信要求解除
然後「蓄意」使用分身ID在版上發文
要是今天你是不知情而使用分身ID發文則尚情有可憫
但就你在組務這邊的陳述和在扁版使用分身所發文章內容觀來,卻又根本不是如此
且貴使用者使用分身發了不只一篇,而是兩篇
除了原本使用分身即應加倍水桶時間之外,該兩篇內容又分別違反下列版規
15.反串文、挑釁文、酸文 — 砍,視情節記劣文
7.對於符合砍文標準之文章其原作者,可由版主視情節輕重判斷,設12小時~2月水桶。
12.惡意挑釁文,由本人認定,視情節處以水桶 3天~
一年。
另外還違反了公告事項,版務人員處置有意見應向組務申訴
但你卻使用分身ID在版面上連發兩篇文
並導致有其他使用者開始回文,在實質上亦產生擾亂版面的效果
故衡量此一經過,加判原ID及分身2個月水桶乃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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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總是不完美,講不完的不滿,憤恨、沮喪、苟且度日。
然而當你什麼都有的時候,不意味著必然的幸福,
當周遭的人都羨慕你的時候,不意味著必然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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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