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zenblue (大雨将至)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建议] 组务建议
时间Thu Jul 20 00:29:15 2006
※ 引述《king1 (ccc)》之铭言:
: ※ 引述《frozenblue (大雨将至)》之铭言:
: : 身为政治群组下的版务人员
: : 当然是依版规及组务所授与的权力来进行管理
: 那我的申诉呢?
: 你觉的你依版规了吗?
: 先不说水桶到期这一项
: 就说说分身水桶时间好了~
: 版规规定很清楚~加倍~你是判我两个月...
: 依版规了吗?
姑且不论你使用分身ID的心态为何
但请不要忘了本案前提是你「明知」水桶已到期而「蓄意」不依版务规定来信要求解除
然後「蓄意」使用分身ID在版上发文
要是今天你是不知情而使用分身ID发文则尚情有可悯
但就你在组务这边的陈述和在扁版使用分身所发文章内容观来,却又根本不是如此
且贵使用者使用分身发了不只一篇,而是两篇
除了原本使用分身即应加倍水桶时间之外,该两篇内容又分别违反下列版规
15.反串文、挑衅文、酸文 — 砍,视情节记劣文
7.对於符合砍文标准之文章其原作者,可由版主视情节轻重判断,设12小时~2月水桶。
12.恶意挑衅文,由本人认定,视情节处以水桶 3天~
一年。
另外还违反了公告事项,版务人员处置有意见应向组务申诉
但你却使用分身ID在版面上连发两篇文
并导致有其他使用者开始回文,在实质上亦产生扰乱版面的效果
故衡量此一经过,加判原ID及分身2个月水桶乃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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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总是不完美,讲不完的不满,愤恨、沮丧、苟且度日。
然而当你什麽都有的时候,不意味着必然的幸福,
当周遭的人都羡慕你的时候,不意味着必然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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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