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ciumless (給我莫札特的樂觀進取)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扁版ittt不公正判決
時間Tue Feb 21 17:26:29 2006
※ 引述《ztcpip (ztcpip)》之銘言:
: : 噓 taligent:不知所謂 211.20.51.132 02/18 21:40
: : 推 calciumless:豬腦當然看不懂人話,有何意外? 203.67.199.212 02/18 21:55
: : 該推文對象為taligent
: 閣下不是真的不懂嘛,這時候就可以搬出一堆理由來啦。
: 那些不都是剛好是被浸水桶者的心聲嗎 ?
: 請問這犯了 ittt "人身攻擊三要點"的哪一點呢 ??
: -----------------------------------------------------------
: 因此本人對於人身攻擊主要認定標準包括
: 1.指名道姓 例如說 "某某ID是豬"
: 2.指著鼻子罵 例如說 "你是個王八蛋"
: 3.抖出本名來罵 例如說 "埃踢踢是蠢蛋"
: 就像我今天在馬路上往天空大叫
: "豬!!" 你自己要跳進來說我罵你 那我也沒辦法
: -----------------------------------------------------------
: 照閣下的邏輯,這 taligent自己要跳進來說罵他 那真的也沒辦法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不會因為 taligent 是版主就立個特別法吧 ?
謝謝ztcpip,我將順著您的文繼續披露ittt的通篇謊言
除了ittt這個人身攻擊的判定,與其所陳述的心證三原則不符外
其他,他在a-bian版的第17953篇寫到:
連續更改政治人物姓名
^^^^^^^^^^^^^^^^^^^^
但是,其版規的水桶原則其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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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帶有貶意將公眾人物、團體、機關名稱更改,水桶 3天~1週。
(此處的貶意包括字義、字音、字型...等,亦不得以政治人物的身體特徵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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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ittt與其他版友舉證,我將李登輝書寫成「李登灰」
從動機、字音字形字意上有何貶意?
我已經舉出非常明顯的原因,因為我使用ㄅ半,並且這三個字我懶得選
於是在ㄌ一\/ ㄉㄥ ㄏㄨㄟ 的輸入下,就會出現李登灰
因為我舉的例子是假設其死亡,為了避嫌,我認為不直呼名諱的作法亦無不當
所以也就任其使用預設字
然ittt與其立場相近的版友根本無法對此論說做出反駁
再退一步而言,即使是「灰」字,在字的形音義上
我也無法理解為何其屬於一種貶意字
最後,其在版規的原則中寫道:
(ex:當你覺得看到一篇謬論時,版主可以接受你批評他文章寫的很爛,並且最
好附上為什麼會有這種看法的理由。)
許多文章噓得不知所云,而且包括版主taligent
僅噓一個:不知所謂
請問,一個沒有緣由的「不知所謂」之評,難道不是一種挑釁
如果此例成立,那麼是不是以後所有該版上的文章都可以妄加噓文
這個ittt至少犯了三個錯誤
竟還有臉拗新注音,我實在不知道我何時提及新注音輸入法
移花接木、顧左右而言他者,莫此為甚
※ 編輯: calciumless 來自: 140.109.122.42 (02/21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