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jcc (道見萬物滅 殺生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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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扁板版主taligent雙重標準
時間Sun Feb 12 17:18:58 2006
因為taligent的廢文連發標準認定很奇特
我就單純的舉 sshsshssh跟我來說明taligent的雙重標準
決不是我跟 sshsshssh有仇喔
只是比較好說明出taligent的廢文判定標準不一
若我的這2句發言都算是廢話
: 推 djcc:XD 話說的這麼絕 好歹也是你們前輩阿 218.162.217.149 02/07 08:55
: → djcc:好個過河拆橋XD那個林義雄好像也是前民黨黨員 218.162.217.149 02/07 09:11
那sshsshssh在其他篇的這些發言算不算是廢話?
#18030的
→ sshsshssh:牢底坐穿 最終還是廢物一個 對台灣社會 222.250.179.56 02/07 09:52
→ sshsshssh:還無影響 只淪為馬英九的宣傳樣板 可恥 222.250.179.56 02/07 09:53
#18032的
噓 sshsshssh:這篇和中共愛講"全世界人民熱愛毛主席" 222.250.179.56 02/07 09:48
→ sshsshssh:一樣可笑 建立在幻想上的推論 最終一定 222.250.179.56 02/07 09:49
→ sshsshssh:遭到可笑、可恥的失敗 年輕人和鄭村棋這 222.250.179.56 02/07 09:50
→ sshsshssh:種腦袋阿達的人在一起 只是浪費生命 222.250.179.56 02/07 09:50
再強調一次決不是我跟sshsshssh有仇喔 只是比較好說明taligent的廢話認定很奇特
又前面ittt對廢文的認定標準為
1.沒有討論價值
(這裡指的沒有討論價值,包括離題、炒冷飯、一再出現的文章)
2.文章中出現不雅詞句或抱怨連篇
3.無事實根據、純粹情緒發洩、臆測幻想的文章
4.灌水文、聊天文
又扁版版規17.無討論價值之廢文 — 砍,視情節記劣文
無討論價值之廢文定義為:
無事實根據、純粹情緒發洩、臆測幻想、紮稻草人、整篇謾罵等類型文章。
又taligent對廢文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弄清楚好嗎? 我那2句是廢話?
到底有沒有用相同標準執行 有沒有說一套做一套雙重標準
又廢文連發是指連續發出兩篇或更多廢文 那同一篇幾句廢話以上 才算是連發呢?
請給我個結論 也好消除我對於廢文連發雙重標準的疑問 就醬子
最後給個小建議 以後要判什麼違規 請分開判定
不要 人身攻擊 + 廢文連發 + 惡意挑釁文 + .......連再一起判
請一段一段各別分開判定 判在一起 就是給人一種不清不楚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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