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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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a-bian版版主taligent縱容犯規,包庇版ꔠ…
時間Thu Sep 8 10:32:56 2005
※ 引述《TigerKick (大台灣合眾國及東南中國)》之銘言:
: 申訴人: Tigerkick
: 申訴對象: taligent wetteland
: 所受不適處分:
: a-bian 版主之間包庇, wetteland違犯版規被檢舉, taligent不處罰.
: 申訴事由:
: a-bian 版版主wetteland在 a-bian版有如下推文發言
: wetteland:這只能說Chinks比台灣人養的狗還不如...
: 在我檢舉後, taligent做出如下判決:
: 第一、Chinks 並不是臟話
^^
這個字打錯了 髒才對
: 第二、這則推文不管用什麼標準來看都算上不上恨文
: 第三、這則推文並沒有針對任何人,稱不上人身攻擊
: 檢舉不受理
因為 Chink 這個字是從美國開始使用的,我特地去查了 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以下全文轉錄所有解釋:
Main Entry: Chink
Pronunciation: 'chi[ng]k
Function: noun or adjective
Etymology: perhaps alteration of Chinese
usually offensive : CHINESE
我想對英文熟悉的人都知道什麼是 offensive,不用我多解釋。
因為中文的定義經常容易混淆,所以我用英文來說明。
a-bian 板對髒話的定義是 dirty words,也就是中文的三字經。
dirty words 跟 racism 種族歧視是不同的,你的檢舉根本是故意把兩個
不相干的用詞給混在一起。無論是你拿來跟 Chink 類比的 Nigger 還是
jap 都是 racism 用詞,而不是 dirty words。
板規中原本規定禁止用台作為攻擊人或歧視人的用語,其他用語都未禁止,
後來連這一條都取消了。例如部份跟你一樣的中國人老是認為支那是日本
人歧視中國人的用語,但是扁板並未禁止使用支那,在這個前提下,那為
什麼使用 Chinks 卻必須受到跟使用支那不同的待遇?
第二個問題是這句推文是不是恨板文,我只能說,麻煩你有空多去黑特
逛一逛,就會知道什麼才是恨文。
第三個問題就是用 Chinks 是否為人身攻擊。人身攻擊的基本定義就是
要針對特定的人或團體,這句推文裡面的 Chinks 到底是針對哪個人,
還是哪個特定團體?
而且別忘了這句推文是出在什麼文章的下面。有人提到租界曾經出現過
中國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告示牌,但是台灣人因為當時是日本殖民地,故
不受這個限制,可以進入公園。這樣的內容根本就是胡說八道,告示牌
出現的地點是在租界的黃浦公園,1868年成立的第一天,就禁止清朝人
進入,當時就有人提出抗議,1885年的告示牌內容為
一、腳踏車及犬不能入內
五、除西人用仆外,華人不准入內
民間才將之概括稱為華人與狗不能入內。之後經過多年抗議,1889年才
開始提供遊園證,最多的一年是1889年的183張,每張可供四人,限制為
一星期,全年入園的華人不過七百多人;試問在這樣的限制下,怎麼會
可以允許當時還不是日本殖民地的台灣人入內?
我寫了這麼多只是要重申,你所謂的人身攻擊根本是你架的稻草人,而
不是事實。原來的那篇文章就已經是胡言亂語了,下面的推文用錯誤的
根據去評論,這跟人身攻擊根本八竿子也打不著。
基於這三點,你的檢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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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51.132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9/08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