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e (天使圍繞者我)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公告] 關於beefsoup永久水桶一案
時間Mon Sep 5 14:19:00 2005
既然你在這邊質疑我三次警告後為什麼沒有直接水桶
我就根據你的質疑,根據版規重新檢討處分
請問這樣有何不對嗎?
聯考申請複查也沒有保證只會加分不會扣分
法院的三級三審也沒有保證刑期只會減少不會增加
這樣你還有什麼疑問嗎?
請你再仔細看看下面這兩句話
是否是在質疑版主沒有依照版規而判處你水桶?
而且, 明明三次警告就應該直接水桶了,
為什麼"第三次警告後"我還可以繼續發言,
※ 引述《beefsoup (牛肉)》之銘言:
: 別在那邊鬼扯淡,
: 你要我解釋我那時候說的話,
: 我已經回答你的問題了,
: 看不懂的話,沒關係,
: 可以請問小組長,
: 而你只要搞清楚一件事,
: 我那段話到底 "有沒有要求加重處分" ?
: 言歸正傳吧 !
: 原本一個月水桶變成永久水桶是怎麼來的 ?
: 因為你說我要求加重處分.
: 現在我告訴你,
: 你想歪了,
: 所以你永久水桶的理由不成立.
: That's it.
: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 你還是沒解釋到下面這幾句的意義
: : 而且, 明明三次警告就應該直接水桶了,
: : 為什麼"第三次警告後"我還可以繼續發言,
: : 既然你都說了三次警告後就應該直接水桶
: : 那我現在給你水桶有何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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