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ingTaiwan (抗議倫敦奧運不打棒球!)
看板PoliticLaw
標題[申訴] CrossStrait版版主baboosh違反版規亂給勸告
時間Thu Sep 1 08:17:46 2005
申訴人:LovingTaiwan
申訴對象:baboosh
所受不適處分:該名版主亂給"勸告"
申訴事由:
《事實》
我在CrossStrait版, 針對comeback的文章反駁(證據一). 豈料
baboosh僅憑
我的文章內容有寫到"匪""偽政權"的用詞, 就不顧版規的規定, 未經公告廢
止行之有年的版規, 只說"不希望所謂"必要性"成為使用禁語的漏洞", 就亂
給勸告. (證據二)baboosh在CrossStrait版下的判斷, 違反版規的作法已經
很多次了, 每次提醒他又違反版規亂來了, 他都只說他"看不出"有何必要性.
那麼,請問, 版規是要幹嘛的? 又說, "我也不希望所謂"必要性"成為使用禁
語的漏洞".(證據四) 雖然
當了版主, 但他對版規都不熟, 遇到案子總是不管
版規然後自己亂下判斷. 版友據版規力爭, 他也不甩. 那麼, 不甩行之有年
的版規, 又不公告廢止版規, 隨便勸告, 隨便警告, 隨便設劣文, 隨便水桶,
這樣管版, 對版友有沒有信賴保護可言? 等於是箝制言論!
《理由》
一 我的文章使用"匪""偽政權"的用詞, 是討論時在前後文的脈絡內就會提到,
並不是拿來罵任何一位版友的. 而且我的原文還故意加了引號.
原先comeback的文章是在講, 中國共產黨政府是大陸的本土政權, 繼承了國
民黨, 所以抗日的功勞, 他們當之無愧. 但是我告訴他們, 根本不是這樣.
他們根本不能"繼承", 因為當時主導抗日的國民黨, 蔣介石政權, 根本就是
把共產黨政權視為"共匪""偽政權", 蔣介石才是正朔. 所以, 誰有承認他們
共產黨繼承了國民黨政權?? 現在他們共產黨說抗日是他們的功勞, 還說是繼
承了國民黨政權, 這根本就是往自己臉上貼金罷了.
這是我的文章的文脈.
我的文中因為要說明蔣介石一直認為他自己才是"正朔",
蔣政權認為共產黨政權只是"共匪""偽政權", 所以即便是comeback想拿國民黨
來講, "共產黨繼承了國民黨",這在歷史上也是說不通的.更何況, 為了表示
是討論, 我還故意加了""引號. 但是連這樣的寫法也是被亂判勸告..
如果baboosh要對我下處罰的判斷, 他應該要說明的是:
我的文脈到底哪裡是"沒必要"使用, 但卻故意拿禁語來當成罵人用?
如果我的文章是把"共匪""偽政權", 沒頭沒尾, 跟上下文脈都沒關係, 單純拿
來辱罵某一個版友, 那麼我承認這樣是違規. 但是, 現在的狀況根本不是這樣.
baboosh只說"我看不出用匪偽政權 有何必要性", 問題是, 哪裡看不出? 我在
說明歷史上, 國民黨從來就沒認為共產黨是"繼承了國民黨政權". 事實是:
國民黨, 尤其是蔣政權, 一直都把共產黨政權當成只是"共匪""偽政權".
baboosh也不看前後文, 也不看版友討論的內容, 只單純看到所謂的"禁語" 就
快馬加鞭把處罰套在版友身上. 根本視版規為無物. 要他說明處罰的原因, 他
也只會說"我看不出...", "我看不出...". 不用心閱讀文章, 對版規不熟又想
亂處罰, 那當然看不出啊!
而且
版規清清楚楚寫在那邊, 在說明事實的時候, 如果有必要性的時候, 所謂
的"禁語"並不是都不能使用. 版規裡也說了, 有必要性就可以用.
版規說:
"所謂的「必要性」則是指在前後文的脈絡內就會提到,而不是作為語
氣或情緒用語,如性板文將另行處份,不在此規範的節制範圍內"
版規也有說:
"非惡意性地討論禁語不罰"(證據三)
我的原文裡頭, 哪裡有把"共匪""偽政權"拿來當成
情緒用語?
我的原文裡頭, 哪裡有把"共匪""偽政權"拿來當成
罵版友的話?
我的原文裡頭, 哪裡有把"共匪""偽政權"拿來當成
惡意的討論用詞??
二 版規沒有修改之前, 版主判決應該要依據版規
自己隨便亂處罰, 等於是箝制言論自由!
在版規沒有被修改的情況下, baboosh只說:"我也不希望所謂"必要性"成為使用
禁語的漏洞" 那如果是這樣,
請baboosh公告廢止這個版規. 不然, 老是不依據
版規, 自己跟著感覺走, 把版友當成什麼?? 版友發言依據版規, 認為只要是在
討論有必要的時候, 並不應該因為單純使用了所謂的"禁語"就被處罰. 但因為版規
說了, 要看"必要性". 跟上下文無關, 沒頭沒腦拿禁語亂罵版友, 那當然不可以.
現在baboosh自己跟著感覺走, 想處罰就處罰, 管你必要不必要, 他也不看版友
討論的上下文, 機械性地下判斷, 反正看到"禁語", 管你三七二十一三八二十四
罰了你再說! 版主處罰版友的言論, 可以這麼隨便嗎??
三 麻煩請組務處理這件事. 謝謝.
相關證據:
●證據一●
作者 LovingTaiwan (抗議倫敦奧運不打棒球!)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轉錄]Re: 有沒有大陸人的八卦
時間 Wed Aug 31 19:37:5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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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meback (想睡覺)》之銘言:
: 而且要搞清楚一件事情﹐就是抗戰是中國人打的
: 國民黨是領導者﹐而不是“中華民國”這個名稱打贏日本
: 作為抗戰直接參與者
: 大陸的本土政權繼承這份功勞當之無愧
誰說你們可以當之無愧的?? 你們打日本打了多少??? 誰說你們是本
土政權繼承者??? 不要忘ㄌ 蔣介石當初根本只認為他是正朔 你們
是"匪""偽政權" 誰承認你們繼承國民黨政權ㄌ???
往自己臉上貼金ㄉ人是你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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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49.3
●證據二●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勸告] LovingTaiwan
時間 Wed Aug 31 20:04:1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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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於扁偽政權判定為違規 稱呼"匪""偽政權也一樣是違規
兩者性質相同 給予相同處分 判一級勸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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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47.102
1F:推 goodhao1:容我好奇一下 這個為什麼不需任何人檢舉就勸告? 218.167.83.93 08/31
2F:推 powerguy:板主自己檢舉203.217.112.113 08/31
●證據三●
作者 LovingTaiwan (抗議倫敦奧運不打棒球!)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勸告] LovingTaiwan
時間 Wed Aug 31 20:35:1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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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說的 版主你對版規都不熟 你又來了
禁語的使用要看是不是故意拿來罵人的 要看是不是有"必要性"
我們這個版的版規行之有年的規定 放在裡面耶你看一下好嘛??
====>>"「必要性」則是指在前後文的脈絡內就會提到,而不是作為語氣
或情緒用語,如性板文將另行處份,不在此規範的節制範圍內""
====>>"非惡意性地討論禁語不罰"
不知道版煮你有沒有注意到啊 在討論的前後文脈絡裡面
因為要反駁他說共產黨是國民黨的"政權繼承者" 所以我才說的
以前蔣介石說他們是"匪""偽政權"我還故意加了""
並不是作為語氣 也不是情緒用語 根本不是違規喔!!
因為討論的必要 為ㄌ要反駁他 所以才用的用語
並不是違規 所以版煮啊 你要多看一看版規啦!!!!
老是不看版規這樣判 不行喔!!
我是理性跟你講版規喔 不是在罵你不理性 只是你對版規都不熟 提醒你一下
不要又說我罵你 我沒有罵你喔 不要又警告家水桶...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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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49.3
●證據四●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勸告] LovingTaiwan
時間 Wed Aug 31 21:41:5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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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一下
1 在這個高度爭議性的版面 我看不出用匪偽政權 有何必要性
何況這是交流版 稱呼對方為匪政權 我看不出有何交流的必要性
當然 如果你能申論出使用扁偽政權的必要性 那就另當別論
2 我也不希望所謂"必要性"成為使用禁語的漏洞
3 你是使用禁語 不是討論禁語
4 其實你也不用一直強調水桶 也希望你明白我不是針對你
就事論事 站在我的立場不開放所謂原則外也是必要的
5 基本上此案我已經定案了 如果你還是不滿意 雖然不希望這樣子
不過還請移駕到組務版吧 由小組長來決定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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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47.102
※ 編輯: baboosh 來自: 61.229.47.102 (08/3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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