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e (天使圍繞者我)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kmt版主come濫用職權
時間Sun Aug 21 10:22:02 2005
※ 引述《JeffyLiaw (傑飛)》之銘言:
: 「討戰文」跟「文章回應到一方覺得可以停止」是兩回事,你把兩者混為一談,
: 當然會讓人無法心服。
可能是我們對討戰文的定義不同
如果有一方覺得討論開停止
可是令一方卻質疑這質疑那
讓別人不回覆又覺得自己理虧
回覆又陷入口水戰
我認為這就叫討戰文
但是討戰文不一定會涉及人身攻擊,因此版主很難介入
: 不論在什麼情況,出現「討戰文」,版主本來就應該視情況介入(例如提醒某
: 版友注意發言語氣、避免出現某些用詞、提醒他補足證據…等手段);這裡是
: 版主為了維持版面秩序的必要手段,只要做到對正反兩方都能公平執法,問題
: 應該不大。
: 但是「文章回應到一方覺得可以停止」,並不代表「另外一方發表討戰文」,
: 而更可能是「覺得可以停止的那一方,歪理凹不下去了」,這樣單方面地賦予
: 版友一個「停止權」,個人認為是非常不妥的:
: (1) 討論串將淪為「開標題者的私產」,在該討論串裡,開標題者將擁有比版
: 主更高的權限;因為版主原則上需要有版規做依據,才能介入版面活動,
: 但開標題者卻不需具備任何理由,就可以禁止特定版友介入討論,而且這
: 種對版友權力的限制,還完全不受組務監督,user如果權力被侵犯,只能
: 回家抱棉被哭,我不認為 Ptt「尊重各版自治」的精神可以無限上綱到,
: user權力幾乎完全被忽略的程度。
每個user皆有平等的禁回文章權利,板主也沒有比user更大的權利(這方面)
我不清楚為何user的權利會幾乎完全被忽略
如果一個人不喜歡與某人討論,或者不想有人回應
這又有什麼不好?
: (2) 當然 come 曾提過,該規定只是「禁止回應該討論串」,並不禁止「他人
: 新開討論串」,但我認為這只是遁詞;因為所謂「是否屬於同一討論串」
: 的判斷標準,只繫於標題是否相同(內文可以技術性地不引用),如果承
: 認 come 的遁詞,無疑是承認「討論串是開標題者的私產」,這種作法的
: 不妥當,已如前述。
: 所以,讓「限制版友權利」的事項,(只)交給版主決定,並讓版主自己去面
: 對組務的檢驗,這應該才是比較妥當的作法。
版主要怎麼判斷討戰文?
版主要怎麼介入兩方吵架的局面?
版主要怎麼做才會公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