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yLiaw (傑飛)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kmt版主come濫用職權
時間Sun Aug 21 10:00:12 2005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此條款是避免有人刻意討戰
: 使得版上充滿戰文
: 如果雙方的討論已無交集時
: 如果一方覺得可以停止,我覺得版主必須幫忙使用者避免陷入有人刻意討戰的窘境
: 這點對於意識形態濃厚的政治版,是非常必要的
「討戰文」跟「文章回應到一方覺得可以停止」是兩回事,你把兩者混為一談,
當然會讓人無法心服。
不論在什麼情況,出現「討戰文」,版主本來就應該視情況介入(例如提醒某
版友注意發言語氣、避免出現某些用詞、提醒他補足證據…等手段);這裡是
版主為了維持版面秩序的必要手段,只要做到對正反兩方都能公平執法,問題
應該不大。
但是「文章回應到一方覺得可以停止」,並不代表「另外一方發表討戰文」,
而更可能是「覺得可以停止的那一方,歪理凹不下去了」,這樣單方面地賦予
版友一個「停止權」,個人認為是非常不妥的:
(1) 討論串將淪為「開標題者的私產」,在該討論串裡,開標題者將擁有比版
主更高的權限;
因為版主原則上需要有版規做依據,才能介入版面活動,
但開標題者卻不需具備任何理由,就可以禁止特定版友介入討論,而且這
種對版友權力的限制,還完全不受組務監督,user如果權力被侵犯,只能
回家抱棉被哭,我不認為 Ptt「尊重各版自治」的精神可以無限上綱到,
user權力幾乎完全被忽略的程度。
(2) 當然 come 曾提過,該規定只是「禁止回應該討論串」,並不禁止「他人
新開討論串」,但我認為這只是遁詞;因為所謂「是否屬於同一討論串」
的判斷標準,只繫於標題是否相同(內文可以技術性地不引用),如果承
認 come 的遁詞,無疑是承認「討論串是開標題者的私產」,這種作法的
不妥當,已如前述。
所以,讓「限制版友權利」的事項,(只)交給版主決定,並讓版主自己去面
對組務的檢驗,這應該才是比較妥當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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