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pipikachu (大白兔 )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扁板板主吃案II
時間Sat Aug 13 19:11:59 2005
※ 引述《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之銘言:
: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以解除
: : 同時對上一篇加以回應
: 感謝您的回應
: : p板友質疑jimmyduh是否有權力在執行板規前發文
: : 我的回應是 "有"
: : 只要jimmyduh在我的判決出來並執行前po文
: : 他是能夠po文的
: : 至於他事先向我知會,本人並同意他po文一事
: : 本人表示歉意
: : 當時我的同意的確有瑕疵 (雖然當時尚未公告將他浸水桶)
: : 不過因為jimmyduh違規在先
: : 所以我也承認錯誤
: : 自請板務處分~
: : 以上
: 以後請多加注意
: 扁板為政治類板中的熱門版之一,再加上主要討論目標已有特定立場
: 管理上有其難度,麻煩麻煩ittt板主日後行事能更詳加考慮
那請問一下是否可以解除給予板主提醒,抗議和判例板友的相關水桶處分?
另taligent板主對於ittt板主的不適當行為,不但不加以糾正,反而出言聲援,
是否可一併加以勸告?
否則三位板主不能做到彼此檢討或討論以維護板友權益,實為可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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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Q別人的名片檔很有趣.
不過不要Q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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