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pipikachu (大白兔 )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板板主吃案II
时间Sat Aug 13 19:11:59 2005
※ 引述《Iamaidiot (杂种...那又怎样)》之铭言:
: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铭言:
: : 以解除
: : 同时对上一篇加以回应
: 感谢您的回应
: : p板友质疑jimmyduh是否有权力在执行板规前发文
: : 我的回应是 "有"
: : 只要jimmyduh在我的判决出来并执行前po文
: : 他是能够po文的
: : 至於他事先向我知会,本人并同意他po文一事
: : 本人表示歉意
: : 当时我的同意的确有瑕疵 (虽然当时尚未公告将他浸水桶)
: : 不过因为jimmyduh违规在先
: : 所以我也承认错误
: : 自请板务处分~
: : 以上
: 以後请多加注意
: 扁板为政治类板中的热门版之一,再加上主要讨论目标已有特定立场
: 管理上有其难度,麻烦麻烦ittt板主日後行事能更详加考虑
那请问一下是否可以解除给予板主提醒,抗议和判例板友的相关水桶处分?
另taligent板主对於ittt板主的不适当行为,不但不加以纠正,反而出言声援,
是否可一并加以劝告?
否则三位板主不能做到彼此检讨或讨论以维护板友权益,实为可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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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Q别人的名片档很有趣.
不过不要Q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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