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Dog (湯尼狗:團結真有力!)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建議] 關於水桶
時間Sat May 28 19:42:03 2005
※ 引述《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之銘言:
(恕刪)
: 是否可以找出一個讓浸水跟被浸水的人都能各退一步的方法???
: 請被禁言的使用者在水桶期限滿了之後寄信給該板的所有板主群並將此信備份
: 等超過一定期限後仍未被處理(這點由小組長或使用者商議)再到這邊申請解禁
: 到時再由小組長發函給該板板主群,若板主群仍不處理則由小組長強制執行
: 被禁言時大家難免心中都有怨氣在,有意見公開申訴即可,不要私下說些五四三的
: 內附申請人ID受處置板名水桶期限及收件人名單
: 最後補上一句煩請撥冗處理就好,別再加上有的沒的,不然後果自負
個人支持I大所說的建議。(雖然不知道我有沒有發言權)
小弟再簡單簡約成三個建議給小組長參考:
一、關於水桶期滿解禁的SOP(標準作業流程)
(一)原則上由版主主動解禁。
(二)若期滿版主未主動解禁,則請被禁言的使用者寄提醒信給該版主,
並同時將此信備份。(此時是從善意的角度解釋該版主有事忙碌)
(三)提醒信已寄出第二日後,該版主仍不解禁,則至本版請小組長解禁。
同時小組長應請版主就此事提出說明。
二、被禁言後,原則上建議不要跟版主有私下的言語衝突。
三、建立提醒信的標準格式。(減少再度衝突)
底下蛇足,擬一篇提醒解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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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解禁信》
提醒人:TonyDog
被禁言版版名:CrossStrait
應解禁日:2005年5月25日
提醒日期:2005年5月28日
版主您好:
本人TonyDog於CrossStrait版被禁言一週,
本應於2005年5月25日解禁,但或因版主另有要
務繁忙,至目前仍未恢復本人之發言權。
謹以本信提醒版主,煩請撥冗處理。
此致 Reader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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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提出必要資訊即可。
至於其他的話語則能省則省。
以上提供版友及小組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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