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Dog (汤尼狗:团结真有力!)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建议] 关於水桶
时间Sat May 28 19:42:03 2005
※ 引述《Iamaidiot (杂种...那又怎样)》之铭言:
(恕删)
: 是否可以找出一个让浸水跟被浸水的人都能各退一步的方法???
: 请被禁言的使用者在水桶期限满了之後寄信给该板的所有板主群并将此信备份
: 等超过一定期限後仍未被处理(这点由小组长或使用者商议)再到这边申请解禁
: 到时再由小组长发函给该板板主群,若板主群仍不处理则由小组长强制执行
: 被禁言时大家难免心中都有怨气在,有意见公开申诉即可,不要私下说些五四三的
: 内附申请人ID受处置板名水桶期限及收件人名单
: 最後补上一句烦请拨冗处理就好,别再加上有的没的,不然後果自负
个人支持I大所说的建议。(虽然不知道我有没有发言权)
小弟再简单简约成三个建议给小组长参考:
一、关於水桶期满解禁的SOP(标准作业流程)
(一)原则上由版主主动解禁。
(二)若期满版主未主动解禁,则请被禁言的使用者寄提醒信给该版主,
并同时将此信备份。(此时是从善意的角度解释该版主有事忙碌)
(三)提醒信已寄出第二日後,该版主仍不解禁,则至本版请小组长解禁。
同时小组长应请版主就此事提出说明。
二、被禁言後,原则上建议不要跟版主有私下的言语冲突。
三、建立提醒信的标准格式。(减少再度冲突)
底下蛇足,拟一篇提醒解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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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解禁信》
提醒人:TonyDog
被禁言版版名:CrossStrait
应解禁日:2005年5月25日
提醒日期:2005年5月28日
版主您好:
本人TonyDog於CrossStrait版被禁言一周,
本应於2005年5月25日解禁,但或因版主另有要
务繁忙,至目前仍未恢复本人之发言权。
谨以本信提醒版主,烦请拨冗处理。
此致 Reader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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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提出必要资讯即可。
至於其他的话语则能省则省。
以上提供版友及小组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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