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ck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遇到兩種行為較特別的人,請求建議
時間Tue Jan 28 22:05:48 2025
各位版友好,有些法律問題想向各位請教,希望大家給予我幫助及建議
因為我想得到較仔細地建議,所以我描述得非常長,請見諒
第一件事
本人於十月時,將汽車暫停於路邊(人在駕駛座且未熄火)
此時,有個路人A從我的車輛右側經過,經過時將我車的右後照鏡撞歪
(類似下方的狀況,網路上擷取的非當天狀況)
https://i.imgur.com/L8Ilsmu.jpg
路人A撞完直接走人,完全無停下查看
我非常氣憤,上前告知對方做了甚麼事
接著他就跟我一起走回車旁,用雙手把後照鏡扳回正常狀況的樣子
然後跟我講 我已經復原了 接著就離開現場
這讓我更氣憤...
當下直接報警,且對方就一直走(遠離現場)
途中我向對方告知非常多次請他停下處理此事故(次數超過五次以上)
但對方仍繼續走,不願停下
我就用手拉住他的後背包,請他不要繼續走
但他當下直接表明,要告我強制罪,於是我就鬆手,鬆手後對方又繼續走
我想了不對,又再次拉住他的後背包
接著對方直接對我噴辣椒水
臉及手皆被噴灑辣椒水,但當下可能腎上腺素的影響,我完全無感
繼續報警且仍然跟著此路人A
(我覺得警察會用各種理由說找不到此人,接著沒下文,才一直跟著對方的)
最後最後,與警察保持聯繫的情況下,請警察攔住路人A了
目前狀況大概如下
車禍的部分:因為我停放的路邊無監視錄影器
且附近店家的監視錄影器皆沒拍到 對方撞到我的後照鏡
所以這部分只要對方厚臉皮一點,不承認我完全拿他沒轍
再來是對方向我噴辣椒水的部分
我已經向對方提告傷害罪了(有驗傷單)
警察當天把對方攔下的時候,有請路人A出示辣椒水
我有看到對方出示,且警察有看到
我目前怕的是對方又不承認有噴我辣椒水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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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事件
我的汽車停放於私人停車場
我停放的位置旁邊無停車格,但有個人貪圖方便就停在我旁邊
並且留的空間非常非常小(無法開車門進入的狀況)
當天請私人停車場的管理處廣播,請對方移車
對方出現後,在我面前準備移車,開車門的同時,撞到我的保險桿(有明顯凹痕)
當下有報警,但時停車場的監視錄影器皆沒拍攝到撞擊當下的畫面
且因為是私人停車場的原因,我完全沒對方的任何資料,目前對方完全不理會此事件
這時的我,能怎麼辦呢?
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我可以再詳細描述,謝謝各位的耐心觀看及提供的建議
補充事項:事件1的狀況為車輛停放於黃線
黃線為禁止停車線,但可以臨時停車
我的車輛停下來 至 我要離開 的時間不超過3分鐘,這我很肯定
但在我要離開時就發生路人A撞到後照鏡的事情
另外,非常抱歉,我描述時沒有很清楚
對方回到我車旁且用徒手將後照鏡扳正後
我有使用電子式收折後照鏡,但此後照鏡無收折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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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738073151.A.51E.html
1F:推 chinaeatshit: 建議你找律師 01/28 23:05
感謝您的建議,我會考量一下再決定要不要找律師
2F:→ windwater: 事件一如果後照鏡沒壞的話,你沒民事求償權,對方也沒 01/29 14:56
3F:→ windwater: 有毀損,你攔下對方不符合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反而你 01/29 14:57
4F:→ windwater: 妨礙對方離開,對方人身自由受到侵害,你可能構成強制 01/29 14:57
5F:→ windwater: 罪,對方噴防狼液的行為可以算正當防衛,對方就不會構 01/29 14:57
6F:→ windwater: 成傷害罪。 01/29 14:57
感謝您的建議,我有稍微查詢了一下關於強制罪的定義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他撞到我的車,必須處理目前車禍的狀況
我也報警了 請對方不要離開現場,但對方仍離開現場
這樣強制罪仍成立嗎?
對方有處理車禍的事情
※ 編輯: pick (123.192.155.145 臺灣), 01/29/2025 16:46:59
7F:→ sagarain: 你報警他還是能離開吧 01/29 19:28
8F:→ sagarain: 而且你車停的位置是什麼線 01/29 19:29
感謝sagarain版友的詢問
車輛停放於黃線
黃線為禁止停車線,但可以臨時停車
我的車輛停下來 至 我要離開 的時間不超過3分鐘,這我很肯定
但在我要離開時就發生路人A撞到後照鏡的事情
10F:→ asmp: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行駛中的車輛 01/29 19:45
11F:→ asmp: 發生事故,才會衍生後續報警和保存現場的義務,本案行人把未 01/29 19:45
12F:→ asmp: 熄火的車輛後照鏡撞歪,可能未苻交通事故的定義。 01/29 19:45
13F:→ asmp: 另外回歸到行人的民刑事責任,因為撞歪後照鏡應該沒有造成損 01/29 19:45
14F:→ asmp: 害,所以汽車駕駛攔住行人的行為,可能也不容易符合民事自助 01/29 19:45
15F:→ asmp: 行為和刑事逮捕現行犯的規定。 01/29 19:45
感謝asmp版友的回覆
非常抱歉,我描述時沒有很清楚
對方回到我車旁且用徒手將後照鏡扳正後
我有使用電子式收折後照鏡,但此後照鏡無收折動作
16F:推 WindT: 自助行為應該符合,且你有一邊報警,沒啥問題 01/29 20:08
感謝WindT版友的回覆
這麼說警察是可以將它作為現行犯立即待補對方的意思嗎?
17F:→ mark0204: 法律很難處理那些事,要認真處理就找律師寫訴狀 01/29 20:47
18F:→ mark0204: 厚臉皮,氣憤,這些主觀形容詞比不上客觀物證(相片,影片) 01/29 20:49
感謝mark0204版友的建議,年後會評估要不要找律師幫忙處理這些事
但想看看版友對此問題的看法及建議,謝謝您的建議
※ 編輯: pick (123.192.155.145 臺灣), 01/29/2025 21:09:38
19F:推 q347: 你的確造成強制罪阿 有甚麼問題? 02/02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