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ss (MVP)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這樣的契約書有實質效力嗎?
時間Tue Mar 21 17:58:54 2023
※本文不得轉載※
先向看完全文與抽空回文的版友們致上120萬分敬意 m(_ _)m
事件人物如下:
A: 一般民眾 (乙方)
B: 代辦業者 (甲方代理人)
C: 收購業者 (甲方)
D: 不明業者 (第三方)
事實經過:
A 因為換工作需升級硬體設備,想購入高單價新筆電,
但規格較差的舊筆電才剛買一個月,於是聽從朋友建議
找收購業者回收舊筆電,進而造訪業者 C 的官網。
致電 C 官網介紹的門市確認初始報價後,約定當日交易。
實際上接聽電話的是代辦業者 B
在電話中,B 完全未告知其為代理人之身分,
只告知 A直接把舊筆電拿到現場進一步鑑價。
A 抵達業者 C 官網介紹之實體門市後,
發現該門市實際經營者為代辦業者 B,
門市無論從外觀或內裝都完全看不到 C 的存在。
這時, B 才向 A說明其代辦流程皆按照 C 的規範,
契約書和立約人個資,將上傳到 C 的官網系統,
C 再寄送契約書電子檔給 A 。門市只提供無紙化交易。
A 再次向 B 確認交易方式後,雙方順利完成後續。
事後,A 查看電子信箱時,
卻收到不明業者 D 寄來的一封電子郵件,
其中附帶 B 聲稱的契約書電子檔,
驚覺有諸多疑點如下。
疑點 1
上述電子郵件從標題、內文、甚至契約書電子檔
完全沒有 B、C 的任何資訊,
只有 A(即乙方)的個資和交易物品明細而已。
是一份完全看不出來乙方跟誰交易過的契約書。
疑點 2
契約書電子檔是從與交易無關的第三方公司寄來的,
其電郵地址完全看不出與 B、C 有任何關聯。
疑點 3
契約書建檔時有誤植內容。
例如,A 的名字是佩佩豬,契約書裡寫成佩
珮豬。
於門市確認契約書時,由於 B 無法提供契約書紙本,
電子設備螢幕也不夠大,導致 A 當下難以察覺。
疑點 4
D 寄來的契約書電子檔,莫名多了一段內容。
大意是契約書將提供給相關單位驗證。
但是,A 簽約當下,這一段內容是不存在的。
B 也未曾告知 A 會多加一段內容,
就直接請 A 簽名完成交易了。
問題:
(1)依疑點 1 所述,由於契約書缺乏充足資訊,
若 A 未主動聯繫 B 和 C 補正代理人及甲方資訊,
將有哪些影響?
(2)依疑點 2 所述,A 在事後才驚覺,
契約書電子檔是從陌生的第三方公司 D 寄來的。
簽約當下,A 完全不知道有 D 公司的存在、
更未曾授予 B、C 分享其個資給 D 公司使用。
若 A的個資因此外流,導致其權益損失,
責任歸屬應先追究 B、C、或 D?
(3)依疑點 3 所述,契約書裡 A 的名字被誤植,
雖不至於立即造成各方損失,
但 A 或 B 是否仍可能涉及業務文書登載不實、
或偽造文書?
(4)依疑點 4 所述,A 簽名後的契約書電子檔裡
被多加的那一段內容,顯然是 B 主動配合 C 的
業務文書系統生成、再由 D 寄出契約書電子檔。
對此,
A 能否主張原契約遭竄改而無效?
(5)承疑點 4 ,若因為 B 配合 C 私自變更契約內容,
致使 A 的個資被外流到其他不明單位或機構後,
有產生實質損失,
A 能否主張 B 與 C 的行為涉及詐欺?
感謝看完全文的各位版友們,
也先謝謝大家抽空提供建議與意見。
如內容尚有不足,
盼請提點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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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2003: (1)如果你現場已經簽字,只要雙方意思一致,就不會有問題 03/21 20:02
2F:→ R2003: 但若未來發生爭議之時,會很麻煩,舉證來舉證去的~~ 03/21 20:04
3F:→ R2003: (2)這裡要注意的是簽約當下,簽約方是誰 03/21 20:06
4F:→ R2003: 因為存在一種情況是B為代辦業者,但法律上登記為D公司 03/21 20:07
5F:→ R2003: 但若確定B不是D,那就要看B和C之間的代理是口頭還是其他 03/21 20:10
6F:→ R2003: 因為口頭和書面的代理印象中是不同的 03/21 20:10
7F:推 R2003: (3)跟A無關;但B也不會有事,只要B不是明知不實 03/21 20:14
8F:推 R2003: (4)因為你現場已經簽名了,這電子版只是寄給你而已,所以 03/21 20:20
9F:→ R2003: 契約其實自簽名當下就已經生效(因為對方表示會之後送契約, 03/21 20:21
10F:→ R2003: 你同意後才簽名) 03/21 20:22
11F:→ R2003: 也因此,你如果要主張對方擅自增加,那你要負舉證責任 03/21 20:23
12F:→ R2003: 這跟對已經訂定的契約進行書面塗改不同 03/21 20:24
13F:推 R2003: (5)要主張民法上的詐欺,要對方先有詐欺行為,但所有詐欺 03/21 20:35
14F:→ R2003: 相關的構成要件在你主張的文字內,看不出來,特別是最重要 03/21 20:37
15F:→ R2003: 的,以詐術為之 03/21 20:38
16F:→ R2003: 03/21 20:39
17F:→ R2003: 以上,若有錯誤,再麻煩其他板友糾正,也建議原Po左轉 03/21 20:40
18F:→ R2003: lawyer板 03/21 20:40
19F:→ Triss: @R2003 非常感謝你第一時間給予詳細的回覆! m(_ _)m 04/04 03:43
20F:→ Triss: ----------------------- 推文回覆分隔線 ---------------- 04/04 03:43
21F:→ Triss: (1)A事後有找到簽約過程的畫面,證明是B代辦契約。 04/04 03:44
22F:→ Triss: 未來如有爭議,應該會先找B去釐清契約本身的瑕疵。 04/04 03:44
23F:→ Triss: (2)經手簽約的是代辦業者B,經查證B不是D。 04/04 03:44
24F:→ Triss: B應該早就知道C會把客戶資料上傳給D公司處理, 04/04 03:44
25F:→ Triss: 但刻意不告知A這件事,只有說B公司會寄合約電子檔。 04/04 03:44
26F:→ Triss: (4)A回顧簽約過程畫面後,確認B並沒有呈現契約全文, 04/04 03:45
27F:→ Triss: 僅用話術誘導後就直接請A簽名了。 04/04 03:45
28F:→ Triss: (5)就詐術的部分,A事後走訪同業瞭解後, 04/04 03:45
29F:→ Triss: 發現大部分同業都是用紙本契約,直接一式兩份最清楚。 04/04 03:45
30F:→ Triss: 相較之下,C刻意將契約本體簡化到難以舉證、 04/04 03:46
31F:→ Triss: 唯獨把契約者個資毫無保留上傳給第三方D公司, 04/04 03:47
32F:→ Triss: B代辦時也刻意隱瞞上述流程,或許是各方有意卸責在先, 04/04 03:47
33F:→ Triss: 亦即B與C原本就知道其所行之事可能在未來有爭議。 04/04 03:47
34F:→ Triss: --------------------- 推文回覆完成分隔線 -------------- 04/04 03:48
35F:→ Triss: 更正:(2)最後一句為『只有說C公司會寄合約電子檔。』 04/04 03:52
36F:→ Triss: 以上~再次謝謝版友R2003的建議,也會請A多找相關案例參考 04/04 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