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ss (MVP)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这样的契约书有实质效力吗?
时间Tue Mar 21 17:58:54 2023
※本文不得转载※
先向看完全文与抽空回文的版友们致上120万分敬意 m(_ _)m
事件人物如下:
A: 一般民众 (乙方)
B: 代办业者 (甲方代理人)
C: 收购业者 (甲方)
D: 不明业者 (第三方)
事实经过:
A 因为换工作需升级硬体设备,想购入高单价新笔电,
但规格较差的旧笔电才刚买一个月,於是听从朋友建议
找收购业者回收旧笔电,进而造访业者 C 的官网。
致电 C 官网介绍的门市确认初始报价後,约定当日交易。
实际上接听电话的是代办业者 B
在电话中,B 完全未告知其为代理人之身分,
只告知 A直接把旧笔电拿到现场进一步监价。
A 抵达业者 C 官网介绍之实体门市後,
发现该门市实际经营者为代办业者 B,
门市无论从外观或内装都完全看不到 C 的存在。
这时, B 才向 A说明其代办流程皆按照 C 的规范,
契约书和立约人个资,将上传到 C 的官网系统,
C 再寄送契约书电子档给 A 。门市只提供无纸化交易。
A 再次向 B 确认交易方式後,双方顺利完成後续。
事後,A 查看电子信箱时,
却收到不明业者 D 寄来的一封电子邮件,
其中附带 B 声称的契约书电子档,
惊觉有诸多疑点如下。
疑点 1
上述电子邮件从标题、内文、甚至契约书电子档
完全没有 B、C 的任何资讯,
只有 A(即乙方)的个资和交易物品明细而已。
是一份完全看不出来乙方跟谁交易过的契约书。
疑点 2
契约书电子档是从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公司寄来的,
其电邮地址完全看不出与 B、C 有任何关联。
疑点 3
契约书建档时有误植内容。
例如,A 的名字是佩佩猪,契约书里写成佩
佩猪。
於门市确认契约书时,由於 B 无法提供契约书纸本,
电子设备萤幕也不够大,导致 A 当下难以察觉。
疑点 4
D 寄来的契约书电子档,莫名多了一段内容。
大意是契约书将提供给相关单位验证。
但是,A 签约当下,这一段内容是不存在的。
B 也未曾告知 A 会多加一段内容,
就直接请 A 签名完成交易了。
问题:
(1)依疑点 1 所述,由於契约书缺乏充足资讯,
若 A 未主动联系 B 和 C 补正代理人及甲方资讯,
将有哪些影响?
(2)依疑点 2 所述,A 在事後才惊觉,
契约书电子档是从陌生的第三方公司 D 寄来的。
签约当下,A 完全不知道有 D 公司的存在、
更未曾授予 B、C 分享其个资给 D 公司使用。
若 A的个资因此外流,导致其权益损失,
责任归属应先追究 B、C、或 D?
(3)依疑点 3 所述,契约书里 A 的名字被误植,
虽不至於立即造成各方损失,
但 A 或 B 是否仍可能涉及业务文书登载不实、
或伪造文书?
(4)依疑点 4 所述,A 签名後的契约书电子档里
被多加的那一段内容,显然是 B 主动配合 C 的
业务文书系统生成、再由 D 寄出契约书电子档。
对此,
A 能否主张原契约遭窜改而无效?
(5)承疑点 4 ,若因为 B 配合 C 私自变更契约内容,
致使 A 的个资被外流到其他不明单位或机构後,
有产生实质损失,
A 能否主张 B 与 C 的行为涉及诈欺?
感谢看完全文的各位版友们,
也先谢谢大家抽空提供建议与意见。
如内容尚有不足,
盼请提点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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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2003: (1)如果你现场已经签字,只要双方意思一致,就不会有问题 03/21 20:02
2F:→ R2003: 但若未来发生争议之时,会很麻烦,举证来举证去的~~ 03/21 20:04
3F:→ R2003: (2)这里要注意的是签约当下,签约方是谁 03/21 20:06
4F:→ R2003: 因为存在一种情况是B为代办业者,但法律上登记为D公司 03/21 20:07
5F:→ R2003: 但若确定B不是D,那就要看B和C之间的代理是口头还是其他 03/21 20:10
6F:→ R2003: 因为口头和书面的代理印象中是不同的 03/21 20:10
7F:推 R2003: (3)跟A无关;但B也不会有事,只要B不是明知不实 03/21 20:14
8F:推 R2003: (4)因为你现场已经签名了,这电子版只是寄给你而已,所以 03/21 20:20
9F:→ R2003: 契约其实自签名当下就已经生效(因为对方表示会之後送契约, 03/21 20:21
10F:→ R2003: 你同意後才签名) 03/21 20:22
11F:→ R2003: 也因此,你如果要主张对方擅自增加,那你要负举证责任 03/21 20:23
12F:→ R2003: 这跟对已经订定的契约进行书面涂改不同 03/21 20:24
13F:推 R2003: (5)要主张民法上的诈欺,要对方先有诈欺行为,但所有诈欺 03/21 20:35
14F:→ R2003: 相关的构成要件在你主张的文字内,看不出来,特别是最重要 03/21 20:37
15F:→ R2003: 的,以诈术为之 03/21 20:38
16F:→ R2003: 03/21 20:39
17F:→ R2003: 以上,若有错误,再麻烦其他板友纠正,也建议原Po左转 03/21 20:40
18F:→ R2003: lawyer板 03/21 20:40
19F:→ Triss: @R2003 非常感谢你第一时间给予详细的回覆! m(_ _)m 04/04 03:43
20F:→ Triss: ----------------------- 推文回覆分隔线 ---------------- 04/04 03:43
21F:→ Triss: (1)A事後有找到签约过程的画面,证明是B代办契约。 04/04 03:44
22F:→ Triss: 未来如有争议,应该会先找B去厘清契约本身的瑕疵。 04/04 03:44
23F:→ Triss: (2)经手签约的是代办业者B,经查证B不是D。 04/04 03:44
24F:→ Triss: B应该早就知道C会把客户资料上传给D公司处理, 04/04 03:44
25F:→ Triss: 但刻意不告知A这件事,只有说B公司会寄合约电子档。 04/04 03:44
26F:→ Triss: (4)A回顾签约过程画面後,确认B并没有呈现契约全文, 04/04 03:45
27F:→ Triss: 仅用话术诱导後就直接请A签名了。 04/04 03:45
28F:→ Triss: (5)就诈术的部分,A事後走访同业了解後, 04/04 03:45
29F:→ Triss: 发现大部分同业都是用纸本契约,直接一式两份最清楚。 04/04 03:45
30F:→ Triss: 相较之下,C刻意将契约本体简化到难以举证、 04/04 03:46
31F:→ Triss: 唯独把契约者个资毫无保留上传给第三方D公司, 04/04 03:47
32F:→ Triss: B代办时也刻意隐瞒上述流程,或许是各方有意卸责在先, 04/04 03:47
33F:→ Triss: 亦即B与C原本就知道其所行之事可能在未来有争议。 04/04 03:47
34F:→ Triss: --------------------- 推文回覆完成分隔线 -------------- 04/04 03:48
35F:→ Triss: 更正:(2)最後一句为『只有说C公司会寄合约电子档。』 04/04 03:52
36F:→ Triss: 以上~再次谢谢版友R2003的建议,也会请A多找相关案例参考 04/04 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