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issky (masaray)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票券遺失要求賠償
時間Fri Mar 10 21:00:51 2023
事實經過:
上月底客人使用禮券消費,禮券當場已用電腦核銷並截角,
整月份清點時發現當天少一張,但我電腦也有第二次複點紀錄,公司存放的金庫是輪值到
的人都可以去開啟的地方,有可能是當天我將已截角的禮券與封皮一起丟掉,也有後來還
有人再動的可能。
以前公司其他部門也發生過禮券已核銷未繳回案件,但主管主張因為沒有造成公司損失
所以不需賠償。
問題:
今天當事人是我,主管又改口主張,我們一向禮券未繳回就是要薪資扣款。
但是我不懂,既然已核銷、已截角,沒有造成公司損失,票券後續繳回總公司是留底用的
這樣主管要我薪資扣款有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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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跟他說扣薪就上勞工局檢舉03/10 22:16
※ 編輯: isissky (39.9.163.24 臺灣), 03/11/2023 06:45:25
2F:推 concrete2536: 推樓上 03/11 10:29
3F:→ concrete2536: 先證明我拿走再來說 03/11 10:29
4F:→ jack12872: 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薪資作為賠償,跟他說要我賠 03/11 11:20
5F:→ jack12872: 錢就來告我 03/11 11:20
6F:→ iscu: 基本上就是雇主不能從薪水裡面扣除任何費用(除非你同意過) 03/11 12:55
7F:→ iscu: 有損失請他舉證提告 03/11 12:56
8F:推 lexis: 其實還是要看妳主要目的是要什麼,如果有需要幫忙再私訊, 03/14 21:38
9F:→ lexis: 但不建議直接就去檢舉什麼的,不會比較好;處理前要先把每 03/14 21:38
10F:→ lexis: 一步都思考清楚再出手,建議~ 03/14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