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monblue (懼美女症)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被業主回覆辱罵是否符合公然污辱?
時間Mon Sep 26 00:17:02 2022
事實經過:
因為近期的政治相關事件,
覺得某律師對該事件的評論荒腔走板,
自己講的話前後都對不起來,
所以去了他的事務所頁面留言,
然後就被回覆了:
https://i.imgur.com/Njj0BLe.jpg
問題:
先拋開政治立場,
我是認為我的評論並沒有辱罵字句,
且該律師應該算是公眾人物,
所發言詞應可受社會大眾合理公評。
但該業主回文中充滿情緒辱罵字句:
「人品惡劣」、「卑鄙」,
且網路討論區為非限制對象的公開場域。
請問這樣否成立公然污辱?
純問法律,希望不要歪到討論政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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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ptoneta: 直接告啊 讓檢察官煩惱就好 09/26 00:21
2F:推 tibo96033: 題外話:你那個截圖事務所名稱有碼跟沒碼一樣www 09/26 00:31
3F:→ F9706026: 你的帳號能連結到你本人嗎? 09/26 00:58
4F:→ lemonblue: 請問連結到本人的程度?要有實際姓名電話住址或是工作 09/26 08:07
5F:→ lemonblue: 學習場域之類的嗎? 09/26 08:07
6F:→ jacvky: 告是可以告啦,但你非他的客戶也無實際消費經驗,他也可以 09/26 08:47
7F:→ jacvky: 用評論不實指控損害商家名譽來告你 09/26 08:48
8F:→ lemonblue: 要用「評論不實指控」是不是要是「我說了沒發生過的事 09/26 09:50
9F:→ lemonblue: ?」,我雖非他的客戶但我所指的事件是確實有發生過的 09/26 09:50
10F:→ lemonblue: ,他最多說我沒有實際消費要求google把我的評論消掉, 09/26 09:50
11F:→ lemonblue: 他要藉此告我「不實評論」是應該不會成立吧? 09/26 09:50
13F:→ ntnusleep: 網路ID要能知道是實體世界的誰,才受妨害名譽罪的保護 09/26 12:20
14F:→ ntnusleep: 他的可以知道是實體世界的誰,但你的ID沒辦法 09/26 12:21
15F:→ ntnusleep: 用同樣的詞互罵,可能他無罪,你有罪 09/26 12:22
16F:→ ntnusleep: 建議你移除jpg的連結,別變相替人家廣告,這應非你本意 09/26 12:23
17F:推 ntnusleep: "如果"用同樣的詞互罵,可能他無罪,你有罪 09/26 13:23
18F:→ ntnusleep: 順便再民事對你求償 09/26 13:25
19F:→ HAHAUCCUQQ: 自己愛討罵,還敢告人喔,呵呵 09/26 23:31
20F:→ lemonblue: 自己看不懂問什麼,還敢推文喔,呵呵 09/27 01:43
21F:→ jacvky: 只能說成罪機率都很低,但他告你民事成立機會比你告他大 09/27 08:56
22F:→ ntnusleep: 純法律討論。 google平台並未限制要「消費」才能留評論 09/27 12:07
23F:→ ntnusleep: 若要檢討民事侵權行為,要思考侵害何權利或利益? 09/27 12:08
24F:→ ntnusleep: 所受損害為何? 若無損害,如何請求損害賠償? 09/27 12:08
25F:→ ntnusleep: 若大律師主張要「消費」才能留評論,應該自請刪除那些 09/27 12:10
26F:→ ntnusleep: 未消費卻留下的五星評論 09/27 12:11
27F:推 ntnusleep: 本件情形搞不好使其能見度提高、流量增加 09/27 12:16
28F:推 ntnusleep: 不過不鼓勵原po去對方的頁面留圖片內的那種言論 09/27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