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caSo (麥子她哥)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傷害-關於傷害
時間Thu Jul 21 02:29:04 2022
事情經過:
原本我在對我的下屬發號施令,
結果工地經理聽完跑來插嘴還對我咆哮。
咆哮完畢後我跟經理也吵了起來,
結果打起來了。兩個人都撲倒在地。
(這是第一次打鬥)
第二次打鬥的時候經理拿著一把紅柄大剪刀,
在那大喊你再過來我就會自衛給你看。
結果我拿起了電腦的檯燈(類似塑膠尺)衝過去,
又扭打在一起。沒想到經理就趁機從我背後捅了十幾刀,但是捅進身體超過七公分的就有六
請問
1.經理可以主張自我防衛嗎?
2.經理要求公司請他離職的存證信函上不准寫鬥毆,要求改正成自衛合理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無論妳在世界哪個角落,我都會愛著妳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57.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658341749.A.272.html
※ 編輯: GcaSo (211.23.157.229 臺灣), 07/21/2022 02: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