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caSo (麦子她哥)
看板PttLifeLaw
标题伤害-关於伤害
时间Thu Jul 21 02:29:04 2022
事情经过:
原本我在对我的下属发号施令,
结果工地经理听完跑来插嘴还对我咆哮。
咆哮完毕後我跟经理也吵了起来,
结果打起来了。两个人都扑倒在地。
(这是第一次打斗)
第二次打斗的时候经理拿着一把红柄大剪刀,
在那大喊你再过来我就会自卫给你看。
结果我拿起了电脑的台灯(类似塑胶尺)冲过去,
又扭打在一起。没想到经理就趁机从我背後捅了十几刀,但是捅进身体超过七公分的就有六
请问
1.经理可以主张自我防卫吗?
2.经理要求公司请他离职的存证信函上不准写斗殴,要求改正成自卫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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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caSo (211.23.157.229 台湾), 07/21/2022 02: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