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enen (kkene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房屋租賃租約(入籍、報稅)
時間Thu Jun 9 07:46:39 2022
事實經過:
租約內載,因房屋租賃事件,經乙方確認於本房屋租賃期間無需遷入戶籍於本承租標的,
並無需申請任何租金補助、報稅等。經甲方確認同意後締結本租賃契約,就此乙方願拋棄
先訴抗辯權。
問題:
因目前有入籍需求,想請問這份租約的合法性,是否只能賠付押金提前解約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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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kkenen: 謝謝樓上,當時也有看到不得登載事項,因為他寫的是租客 06/09 14:47
3F:→ kkenen: 自己同意放棄跟一些法律術語,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眉角要注 06/09 14:47
4F:→ kkenen: 意。 06/09 14:47
5F:→ iscu: 合約亂寫一通, 先訴抗辯權不是這樣用的 06/09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