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enen (kkene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房屋租赁租约(入籍、报税)
时间Thu Jun 9 07:46:39 2022
事实经过:
租约内载,因房屋租赁事件,经乙方确认於本房屋租赁期间无需迁入户籍於本承租标的,
并无需申请任何租金补助、报税等。经甲方确认同意後缔结本租赁契约,就此乙方愿抛弃
先诉抗辩权。
问题:
因目前有入籍需求,想请问这份租约的合法性,是否只能赔付押金提前解约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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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kkenen: 谢谢楼上,当时也有看到不得登载事项,因为他写的是租客 06/09 14:47
3F:→ kkenen: 自己同意放弃跟一些法律术语,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麽眉角要注 06/09 14:47
4F:→ kkenen: 意。 06/09 14:47
5F:→ iscu: 合约乱写一通, 先诉抗辩权不是这样用的 06/09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