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ikz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水管破裂 但地點在別人家 需要付修繕費嗎
時間Mon Jan 17 21:32:05 2022
事實經過:社區住宅整棟7樓 6、7樓為同一戶持有
頂樓住戶表示地震後 6樓天花板滲水 經開鑿後 發現不只是自家水管破裂
全棟住戶的水管皆有經過頂樓 也全部都有破損狀況
若不儘速修復 家裏會淹水 也會影響到底下人家的用水
所以先找水電工來處理 之後再跟底下各戶人家收錢
頂樓住戶主張雖然漏水地點在他們室內 但破裂的水管屬底下各戶專用
各戶人家應負起修復自己水管的責任
他們沒義務負擔其它人家的水管費用 所以要底下住戶也出錢
問題: 請問底下住戶需要付修繕費嗎?
我在網路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裏面有這一段
『若是個別區分所有權人家中、或約定提供給特定區分所有權人專用
的露台等專有或約定專用的區域發生滲漏水,則修補、查漏費用是由
該個別區分所有權人或該約定專用部分的使用人自行負擔。』
我可以把這段理解為:「因為是6樓天花板漏水, 這個地點屬於6樓住戶專有,
所以查漏、修繕等費用該由6樓自行負責。」嗎?
我這樣主張 於法有據嗎?
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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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ptoneta: 無因管理 民法172 176 01/17 22:24
2F:→ poikz: 想再請問 無因管理是無法律上義務 但符合他人利益而進行的 01/17 23:01
3F:→ poikz: 行為 但水管破裂造成室內淹水 修繕的目的是要減少自己的損 01/17 23:02
4F:→ poikz: 失 並不完全是全為他人利益而進行的動作 01/17 23:02
5F:→ poikz: 白話講 如果頂樓住戶不處理水管破裂的問題 水持續流出 01/17 23:02
6F:→ poikz: 受到損害的還是頂樓住戶自己 所以屋主進行修繕主要是符合 01/17 23:02
7F:→ poikz: 自己的利益 這樣的話 還能用無因管理叫底下住戶付錢嗎? 01/17 23:02
8F:→ cka: 要啦 自己的管要自己修,你不修造成的危害他可以跟你求償 01/17 23:05
9F:→ cka: 這個住過大樓就知道了 01/17 23:06
10F:→ GeorgeKimo: 水管所有權是誰的,它造成的損害就向所有權人提出。 01/18 08:35
11F:→ GeorgeKimo: 如你認為水管所有權不是你的,那他就可把水管給斷了。 01/18 08:36
12F:→ iscu: 水管堵住也是修繕的一種.. 反正目的是不要漏不是嗎 01/18 12:37
13F:推 sidakite: 水管是誰的就誰要出錢.. 01/18 17:18
14F:→ sagarain: 妳看他會不會把妳的管廢了 等你來談 01/19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