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ik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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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水管破裂 但地点在别人家 需要付修缮费吗
时间Mon Jan 17 21:32:05 2022
事实经过:社区住宅整栋7楼 6、7楼为同一户持有
顶楼住户表示地震後 6楼天花板渗水 经开凿後 发现不只是自家水管破裂
全栋住户的水管皆有经过顶楼 也全部都有破损状况
若不尽速修复 家里会淹水 也会影响到底下人家的用水
所以先找水电工来处理 之後再跟底下各户人家收钱
顶楼住户主张虽然漏水地点在他们室内 但破裂的水管属底下各户专用
各户人家应负起修复自己水管的责任
他们没义务负担其它人家的水管费用 所以要底下住户也出钱
问题: 请问底下住户需要付修缮费吗?
我在网路查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里面有这一段
『若是个别区分所有权人家中、或约定提供给特定区分所有权人专用
的露台等专有或约定专用的区域发生渗漏水,则修补、查漏费用是由
该个别区分所有权人或该约定专用部分的使用人自行负担。』
我可以把这段理解为:「因为是6楼天花板漏水, 这个地点属於6楼住户专有,
所以查漏、修缮等费用该由6楼自行负责。」吗?
我这样主张 於法有据吗?
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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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ptoneta: 无因管理 民法172 176 01/17 22:24
2F:→ poikz: 想再请问 无因管理是无法律上义务 但符合他人利益而进行的 01/17 23:01
3F:→ poikz: 行为 但水管破裂造成室内淹水 修缮的目的是要减少自己的损 01/17 23:02
4F:→ poikz: 失 并不完全是全为他人利益而进行的动作 01/17 23:02
5F:→ poikz: 白话讲 如果顶楼住户不处理水管破裂的问题 水持续流出 01/17 23:02
6F:→ poikz: 受到损害的还是顶楼住户自己 所以屋主进行修缮主要是符合 01/17 23:02
7F:→ poikz: 自己的利益 这样的话 还能用无因管理叫底下住户付钱吗? 01/17 23:02
8F:→ cka: 要啦 自己的管要自己修,你不修造成的危害他可以跟你求偿 01/17 23:05
9F:→ cka: 这个住过大楼就知道了 01/17 23:06
10F:→ GeorgeKimo: 水管所有权是谁的,它造成的损害就向所有权人提出。 01/18 08:35
11F:→ GeorgeKimo: 如你认为水管所有权不是你的,那他就可把水管给断了。 01/18 08:36
12F:→ iscu: 水管堵住也是修缮的一种.. 反正目的是不要漏不是吗 01/18 12:37
13F:推 sidakite: 水管是谁的就谁要出钱.. 01/18 17:18
14F:→ sagarain: 你看他会不会把你的管废了 等你来谈 01/19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