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arfman (大天使卯月的笑容最棒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土地買賣後原地主的協議是否有效
時間Tue Nov 23 18:03:38 2021
事實經過:
老家有一塊土地,土地所有權人的先父與鄰地的地主 (也是遠房親戚)
有立下名為「土地使用同意書」的書面協議,
若日後要在土地蓋建物時,須以分界線為準退一尺給對方使用。
目前先父與當初立定協議書的長輩都已過世,土地也均由子女繼承了。
然後最近我家準備把自家這塊土地出售給認識的朋友,朋友要拿來蓋房子。
問題:
請問我家土地出售後,新地主在法律上需要遵守這份協議嗎?
可以參考的相關法律條文有哪些?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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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23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637661821.A.CBE.html
※ 編輯: scarfman (1.173.231.10 臺灣), 11/23/2021 18:12:35
※ 編輯: scarfman (1.173.231.10 臺灣), 11/23/2021 18:14:38
※ 編輯: scarfman (1.173.231.10 臺灣), 11/23/2021 18:15:40
1F:推 cka: 我覺得不用,除非有對價關係 11/23 18:52
2F:推 taoist9999: 依債之關係相對性原則,使用借貸契約之借用人,僅能 11/24 04:59
3F:→ taoist9999: 向貸與人請求給付,而不得向第三人(新地主)請求給 11/24 04:59
4F:→ taoist9999: 付。 11/24 04:59
請問這意思是說,如果土地售出後,
繼承土地的親戚子女對我方提起訴訟,要求我方執行協議書的約定,
但因雙方立定協議書的長者都已過世,且我方已售出土地,無法執行協議書內容,
所以在法律上已無對價關係,對我方及成為新地主的朋友也沒有影響,
對方可能會敗訴是嗎?
又,對方可以用什麼法條罪名對我方提告呢?
※ 編輯: scarfman (1.173.231.10 臺灣), 11/24/2021 11:13:32
5F:→ sagarain: 除非當時簽有對價吧 不然他要求償什麼 11/24 11:47
6F:推 sindyevil: 看當時的書面協議內容怎樣寫, 約定是雙方名義還是有提 11/24 12:38
7F:→ sindyevil: 到未來?是否有對價性, 不管如何要提醒對方遵守建築相關 11/24 12:38
8F:→ sindyevil: 法令就是. 11/24 12:39
協議書上是寫說,先父同意與鄰地地主(親戚名字)地界線,
長度全程留用一尺寬給鄰地地主(親戚名字)使用。
就這樣而已,沒有否則會怎樣的文字。然後有雙方及代書(見證人)的印章畫押。
這樣算是有對價關係嗎?
※ 編輯: scarfman (1.173.231.10 臺灣), 11/24/2021 14:06:49
9F:推 cka: 那就是沒有對價了啊 現在是兩塊臨地要互相退縮 11/24 14:42
10F:→ cka: 以前不用 所以才要這樣約定,現在法規就是地跟地之間除非 11/24 14:42
11F:→ cka: 要蓋在一起要雙方簽名,雙方沒簽預設就是互相退縮 11/24 14:43
12F:→ cka: 退一尺就30公分 他要蓋房子也要退 11/24 14:43
13F:推 core168: 關鍵在繼承,債權債務都是繼承的範圍,除了一身專屬權利 11/25 20:55
14F:→ core168: 之外 11/25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