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11999 (10號星球)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賠償問題 預估除疤費用 精神慰撫金
時間Mon Nov 15 16:49:41 202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1.06.0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汽車)無受傷
我方(機車)有受傷且有診斷證明
受傷情況:
左手手臂、手背擦挫傷,右手手臂擦挫傷,右腳膝蓋及小腿擦挫傷,右腳背擦挫傷,右腳
背凸疤,右手肘處有鈣化組織淤積(不太明顯,但會影響生活及運動,目前治療中,復健
科醫生說有機率無法復原)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警察到達前我就被送去醫院了,當下有好心的路人把車子扶起來,後
續的事故現場照片中,車子的位子是沒有被移動的。
附上初判表的敘述:
我方:未發現肇事原因
對方:左轉未注意其他車輛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對方: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直行內側車道(機車可行)對方由外側車道忽然左轉(汽車當下閃著雙黃燈),路口
監視器有清楚拍到。機車倒地後滑行,造成四肢大面積擦挫傷
附圖(有點血腥,慎入)
https://i.imgur.com/Vw6kziK.jpg
https://i.imgur.com/zINmQLl.jpg
https://i.imgur.com/9fCruzn.jpg
https://i.imgur.com/Um4NXZM.jpg
六、問題:
主要要求的賠償如下:
1:車損:18,100
2.已支出醫療費用:11,350
3.休養責成工作損失:15,960(診斷證明載明建議兩週)
4:預估除疤費用:184,000(診斷證明有載明受傷位置及建議以雷射改善,單次23,000,
初估8次)
5.精神慰撫金:80,000
共約310,000
前兩週已進行第一次調解
調解當天,對方帶了保險以及一位類似紀錄員的人共三人,我方只有我一個人。
當天針對除疤費用這塊討論,對方堅持這不是必要的醫療費用以及不能確定我是否會把這
筆錢的用在治療上,前者我提出了反駁,說明我是可以要求對方將傷口恢復原狀的,對於
後者我也表示理解,並提出之後治療一次就依單據分次申請,畢竟單次間隔要一個月,但
對方也支支吾吾不正面回答,只說會再問看看公司。
精神撫慰金的部分,考量到手肘的傷口還沒有一個明朗的情況(不太了解怎麼判定影響生
活,但我個人認為對我來說是影響到生活了,包括穿衣服的時候會痛,靠在桌上的時候會
痛,只要右手肘的位置只要受到壓力就會痛。腳背的部分也是,只要有東西擦的過去就會
痛),加上醫生說有機率不會好,所以開了8萬,不確定這個金額是不是ok的,如果對方
有誠意要談也有降的打算。
問題:
1. 請問這種預估除疤的費用,如果真的上民事庭,判賠的機率高嗎?還是一定要等有付
款單據才有辦法要求賠償?
2. 八萬精神賠償依這個受傷程度會太高嗎?
3. 如果刑事附民事,對方被罰完之後,賠償應該還是照單據來,但有看到很多文章說告
到底的話,賠償金會少很多,是指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嗎?
從車禍到現在已經快要半年了,除了受傷期間的疼痛,還有想到會留下疤痕的時候那種不
知道該怎麼辦的心情,到現在出門也只敢穿長袖或是 oversize 的短袖跟外套。
對方是一位看起來約25歲的男性,至於態度就是全部交給家人和保險處理,調解當天也只
有約下一次調解時間的時候有開口說有時間而已,連調解都是他的家人幫他申請的。保險
的態度也很強硬,第一次結束當下,感覺很像是我撞到人不是我被撞..
現在只要看到疤痕或是還沒痊癒的地方感到疼痛,就會想到車禍當下跟著車子一起滑出去
的時候的感覺,騎車的時候也會感到恐懼,隨時都要被撞的感覺(心理上的感受,實際上
都還是有安全距離),蠻難受的。
心情從一開始的難受轉變成憤怒到現在的無力,現在只希望最少可以拿到車損、醫療費用
、除疤預估費用,然後趕快結束這件事情。
因為怕遺漏且情況相同的文章不多,所以打的比較詳細。
謝謝大家看完,也希望大家出門都能平安快樂!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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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636966183.A.A41.html
1F:推 CCWck: 過失傷害告了沒 11/15 16:55
2F:→ im11999: 目前還沒,週三要先進行第二次調解,但對方如果還堅持只11/15 17:09
3F:→ im11999: 賠償車損、已支出醫療費用和工作損失的話,就會先提告了 11/15 17:09
4F:→ Yyyyyy: 有的人是要告了才比較好談 半年也快到了 就先告吧 11/15 17:10
了解,我也不排斥提告,調解能解決就先調解,謝謝建議
※ 編輯: im11999 (36.226.169.89 臺灣), 11/15/2021 17:24:42
5F:推 iscu: 你提告後 檢察官還會問你們要不要調解,通常會選擇要 11/15 18:37
6F:→ iscu: 然後你就又要跑調解,現在不提告 你這幾次等於白跑 11/15 18:37
7F:→ iscu: 還是你覺得對方回去後會突然中樂透覺得小錢可以隨便灑?11/15 18:37
謝謝提醒,這個部分有先查過,如果先調解後再提告,會直接進偵查,就不會再轉介一
次調解,如果記錯的話還麻煩多包容,謝謝
※ 編輯: im11999 (36.226.169.89 臺灣), 11/15/2021 18:50:24
※ 編輯: im11999 (36.226.169.89 臺灣), 11/15/2021 18:50:54
8F:→ jacvky: 看法官,有的會認有的不認,性別和所傷部位會影響結果11/15 23:32
9F:→ jacvky: 如女性傷到臉,幾乎都會認,手腳就難講11/15 23:33
10F:→ jacvky: 另外,實務上沒骨折的擦挫傷身神撫慰金沒人會喊到8萬11/15 23:35
11F:→ jacvky: 更正,是沒人會想賠到8萬..務實點。11/15 23:36
了解,謝謝建議,會再參考意見做調整
※ 編輯: im11999 (39.8.8.213 臺灣), 11/15/2021 23:55:20
主要是考量到目前治療的進度顯示有機率造成無法修復的後遺症,加上心理上的折磨,以
及對方態度強硬又差才會先開這個金額,如果後續有好轉會再調整,謝謝
※ 編輯: im11999 (39.8.8.213 臺灣), 11/16/2021 00:03:53
12F:→ iscu: 如果是上到法院, 你要舉證讓法官有辦法判賠這個金額給你 11/16 00:56
目前沒有已付款單據且對方完全不願賠償的是精神撫慰金跟預估除疤費用,據我所知前者
只要雙方達成共識即可;目前疑問比較多的是後者,因為這是一筆不小的錢(184,000)
,也不太可能在不確定對方是否會賠或是法官是否判賠的情況下,先去付錢,所以好奇在
實務上,如果醫生有載明建議雷射改善,並且有在診斷證明上載明單次金額及預估次數(
184,000是這樣算來的)的話,是可以先要求對方賠償的嗎?
※ 編輯: im11999 (39.8.8.213 臺灣), 11/16/2021 01:24:17
13F:→ CCWck: 你覺得對方可能不賠,所以你就打算不雷射?不就表示這是非 11/16 01:44
14F:→ CCWck: 必要支出... 11/16 01:44
如果實務上是照這個邏輯來判定的話,那我大概知道了,謝謝建議
因為民法第二百十三條第一項有提到「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
定者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雷射的部分我還是會去做,只是醫生有寫到
,每次療程中間需隔一個月,沒辦法一次做完,所以好奇是不是一定要等療程全部做完有
全部的單據才能要求賠償?或是現在就可以依診斷證明上的金額作為舉證要求賠償
※ 編輯: im11999 (39.8.8.213 臺灣), 11/16/2021 01:47:39
15F:推 badiverson: 如果是"建議"雷射,是否法官會認定代表可有可無?11/16 01:47
這個部分也是我很好奇的,因為有些判例有判賠、有些沒有
有判賠的判例中診斷證明也是提到’建議‘,希望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可以幫忙解答~
※ 編輯: im11999 (39.8.8.213 臺灣), 11/16/2021 01:51:19
※ 編輯: im11999 (39.8.8.213 臺灣), 11/16/2021 01:55:03
※ 編輯: im11999 (39.8.8.213 臺灣), 11/16/2021 02:00:46
16F:→ Yyyyyy: 這就法官心證啊 有的法官就不認為這是恢復原狀必要支出啊11/16 02:08
17F:→ Yyyyyy: 車禍鑑定跟判決不同的也是一堆 11/16 02:09
了解,會作為參考,謝謝
18F:推 q347: 你要舉出你靠臉吃飯之類的 不然有些法官不認定必要+1 11/16 07:45
謝謝提醒,看來這部分的舉證很重要
19F:推 suzume: 給原po參考 比你嚴重多了 但不會拿到妳所希望的數字 上法 11/16 14:44
20F:→ suzume: 院也是
11/16 14:44
好的,謝謝回覆,會納入參考
※ 編輯: im11999 (39.8.8.213 臺灣), 11/16/2021 15:16:45
21F:→ iscu: 不見得是要靠臉吃飯,能舉證出身上有疤痕收入會減少,會受歧視11/16 17:24
22F:→ iscu: 因此而受到損失,然後列出計算公式給法官~~法官承認就可以 11/16 17:25
23F:→ iscu: 基本上你要把法官當成什麼都不懂, 然後列舉證明~ 11/16 17:25
24F:→ iscu: 很多情況法官不是判賠,而是原告沒有給他判斷依據..無法判阿~ 11/16 17:26
25F:→ iscu: ^^少一個不... 11/16 17:27
了解,這個部分會再想辦法舉證
26F:→ CCWck: 不過侵權行為的持續性損害,部分請求,餘額請求也很複雜,11/16 17:41
27F:→ CCWck: 可能牽涉到訴訟標的和時效問題,你的雷射18萬部分,最好找 11/16 17:41
28F:→ CCWck: 律師諮詢11/16 17:41
今天有找律師諮詢,律師說如果明天第二次調解時對方態度依舊強硬的話,建議提告
※ 編輯: im11999 (39.8.8.213 臺灣), 11/16/2021 19:56:55
29F:推 adamas0422: 預估除疤18萬,精神賠償8萬,這法官會同意嗎? 12/06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