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kimgcold (kingkimgcold)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部門裁撤 資遣 分紅
時間Thu Sep 9 22:27:04 2021
事實經過:目前待的公司部門最近被通知要全部裁員,基本上公司一個不留
人資也沒有進來做內轉的媒合,還要自己去別部門找出路
目前可以內轉的是少之又少的少少少
因為手上還有員工分紅的信託股票被綁著(綁三年)
問題:想請問一下這方面找公司追討我們被信託綁住的股票有勝算嗎?
畢竟不是個人單方面被資遣,而是整個部門約50個左右被整個被資遣
或是直接提勞資協商還比較快呢?
這些分紅都是給個人的血汗錢,公司這樣搞還真是讓人無法接受
還是版上大大有其他建議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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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uruuchitw: 找法院直接啟動勞動事件法,而且這樣規模的裁員應該要 09/09 22:51
2F:→ furuuchitw: 通報勞工局先吧? 09/09 22:51
3F:→ furuuchitw: 新法勞動事件法直接從法院進行,會比走勞工局的行政 09/09 22:52
4F:→ furuuchitw: 效力的協商還有用 09/09 22:52
5F:推 chinaeatshit: 當初股票信託時應該會寫到這部份 不如先看看說明 09/09 23:56
6F:→ GarySu1104: 哪家公司營運出現這麼大問題,這才是最關鍵的重大消息 09/10 02:50
7F:推 rinatwo: 如果公司內部還有其他職缺 未協助轉職就逕自資遣 09/10 05:40
8F:→ rinatwo: 上法院很容易被認定為未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 09/10 05:40
9F:→ rinatwo: 信託股票公司要討贏的勝算也不大 09/10 05:42
10F:→ rinatwo: 信託股票實際上是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 09/10 05:43
11F:→ rinatwo: 綁約 要被收回也應當是勞方個人所造成的違約才可收回 09/10 05:43
12F:→ rinatwo: 若是公司業務縮減業務變更 而須縮減勞工 09/10 05:44
13F:→ rinatwo: 是不可歸責勞工的 用此理由討回 顯然無法成立 09/10 05:44
14F:→ celtics1997: @taipoo(GarySu1104)錢奴不懂又在講廢話 09/10 07:52
15F:→ chinaeatshit: 該不會是群電吧0 0 09/10 11:57
16F:→ cka: 今天有上新聞 是電源供應器? 09/10 18:06
17F:→ kingkimgcold: 沒錯 就是今天上新聞的那家 09/10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