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terjan (好久沒見到老大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非故意未到職之罰款
時間Fri Aug 20 07:51:38 2021
0822更新:
感想各位鄉民的建議,當初秉持著互信原則
所以第一通電話,跟要搬去內湖的這通電話都沒有錄音(以後每一通都要錄音)
假設,未來的通話裡,直接讓對方表面他確實是在和約簽完之後,才說搬家的錄音,這樣
我們比較有贏面嗎??
接下來若對方執意要罰這個款項的話
我們應該就會直接找律師來處理了
聊看看能不能有其他解決的方法
另外,三方的對話紀錄(Line)都有截圖留存
訊息內容可以顯示出,我朋友的疑慮都要積極的在跟僱用方&獵頭公司想解決方案
但都被僱用方已讀不回,獵頭最後說什麼
『公歸公、私歸私,我們還是得解決問題』
我跟我朋友心裡想,跟你私………
平時我們也接觸不少獵頭公司
只有這家要這樣簽這種奇怪的合約
本來也沒在意,覺得offer內容,生活顧慮都想好了,結果獵頭來搬家這招……
而且,還是在簽完合約才說……希望未來鄉民都不要遇到這種不老實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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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第一通獵頭打來告知有新的職缺,我朋友也表明除了內湖以外的工作機會,都是保持開
放的態度,因為以前曾經在內湖工作,交通是優先考量。
在這個前提之下,陸續面試,也一路過關,最後確定願意接下這個新工作,且簽訂合約
之後(有未到職罰款),回簽給獵頭後,獵頭在隔天打電話來通知,這家公司在合約內到
職日後一週,要搬到內湖,聽到這消息根本是晴天霹靂,再跟對方又來來回回,最後還
是覺得內湖真的不是一個她想去的上班區域,再來就是因為臨時的更動上班工作地點,
導致我朋友如果真的要到新公司,必須比合約內的到職時間增加至少需要兩週的時間準
備(租屋、交接…等等),但用人公司怎麼樣都不願意多給我朋友兩週的時間,於是我朋
友就決定,既然獵頭已經在無信於前、到職日又跟新公司談不攏,最後決定放棄這件機
會。
這時候問題來了!獵頭要我朋友賠償兩個月薪資的金額,以賠償他們的損失。我自己是
認為,對方是故意未告知會搬家,先我朋友先簽offer,再跟她說要搬辦公室的事情,讓
我朋友騎虎難下,我認為這兩個月的薪資賠償是不合理的。附檔附上和約書內容,再拜
託各位大大給點建議……拜託、拜託了。
這兩個月是我小時候剛出社會的半年年薪啊!!!
https://i.imgur.com/5IlxCW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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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indyevil: 這個需要討論雙方甚至三分間交涉過程,涉及隱私,看在半 08/20 09:44
2F:→ sindyevil: 年薪資的份上應該可以找律師諮詢甚至委任處理,PTT有律 08/20 09:45
3F:→ sindyevil: 師版Lawyer,看有沒律師有興趣接案囉~ 08/20 09:46
4F:推 taipoo: 沒聽過這種入職要求,太特別了 08/20 09:47
5F:→ celtics1997: 我也沒遇過比@taipoo錢奴更特別的 08/20 10:31
6F:推 chinaeatshit: 以合約來說你就理虧 白紙黑字上也沒說到你不想去內 08/20 12:39
7F:→ chinaeatshit: 湖 08/20 12:39
8F:推 furuuchitw: 要不要參考看看勞基法10-1,12,15-1條來對應?08/20 13:11
9F:→ sindyevil: 所以才說要律師阿 不一定是一般雇傭約, 這樣多談談才知08/20 13:17
10F:→ sindyevil: 道狀況,都到獵人頭公司了... 08/20 13:18
11F:→ Godofthebutt: 合約沒寫不去內湖很不利 08/21 13:12
12F:→ cyjonas: 第一通電話跟打來通知要搬去內湖的電話,這兩通有錄音嗎 08/22 00:44
※ 編輯: poterjan (39.8.229.255 臺灣), 08/22/2021 21:17:33
13F:→ sindyevil: 可以去查一下這間公司有沒以「此」為業? 08/22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