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ed21 (迪)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父親過世20年,銀行申請強制執行
時間Wed Apr 8 16:47:20 2020
事實經過:
------背景------
和生父極少往來,也生前無一同居住,也不在同一個戶籍
連生父最後一面也沒見
根本不知道生父有欠 A銀行錢
生父過世時在限定繼承之前,我也沒辦拋棄繼承
------現況------
去年最近無法使用B銀行的信用卡和提款卡 (但網路銀行還是可以用)
我去查了聯徵,信用良好,最近辦卡開戶都沒問題
問了B銀行,B銀行說是A銀行兩年前執行強制執行,收到法院公文
所以兩年前把我的實體信用卡和提款卡先暫停權限 (其他銀行都正常使用中)
他們要強制執行我父親在20年前留給我的債務
現在A銀行和我提供生父的除籍證明,要和我說明狀況
查了一下,好像當初發生是在限定繼承之前,所以依法我可能要清償這筆債務
但剛剛又看到網路寫
現行《民法》第 1148 條規定是在 2009 年修正公布,那在修正之前發生的繼承案件,該
怎麼辦呢?
只要你是在 2009 年 5 月 22 日前發生的繼承,而且是
非可歸責於己的事由,或;
因未和被繼承人同住,導致繼承人在繼承開始時,不知道繼承債務的存在
還是可以享受前面提到的以繼承遺產範圍為限,負擔清償責任的限定責任利益(《民法》
《繼承編施行法》第 1 條之 3 第 4 項)
問題:
想請問板友,我應該怎麼辦?
1. 不要理他?
2. 依照銀行建議去和他們談?
3. 其他
謝謝板友看完我的文章
希望能給我一點方向和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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