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ed21 (迪)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父亲过世20年,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时间Wed Apr 8 16:47:20 2020
事实经过:
------背景------
和生父极少往来,也生前无一同居住,也不在同一个户籍
连生父最後一面也没见
根本不知道生父有欠 A银行钱
生父过世时在限定继承之前,我也没办抛弃继承
------现况------
去年最近无法使用B银行的信用卡和提款卡 (但网路银行还是可以用)
我去查了联徵,信用良好,最近办卡开户都没问题
问了B银行,B银行说是A银行两年前执行强制执行,收到法院公文
所以两年前把我的实体信用卡和提款卡先暂停权限 (其他银行都正常使用中)
他们要强制执行我父亲在20年前留给我的债务
现在A银行和我提供生父的除籍证明,要和我说明状况
查了一下,好像当初发生是在限定继承之前,所以依法我可能要清偿这笔债务
但刚刚又看到网路写
现行《民法》第 1148 条规定是在 2009 年修正公布,那在修正之前发生的继承案件,该
怎麽办呢?
只要你是在 2009 年 5 月 22 日前发生的继承,而且是
非可归责於己的事由,或;
因未和被继承人同住,导致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知道继承债务的存在
还是可以享受前面提到的以继承遗产范围为限,负担清偿责任的限定责任利益(《民法》
《继承编施行法》第 1 条之 3 第 4 项)
问题:
想请问板友,我应该怎麽办?
1. 不要理他?
2. 依照银行建议去和他们谈?
3. 其他
谢谢板友看完我的文章
希望能给我一点方向和建议~
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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