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88 (ROY)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鑑界後一樣不處理侵占地方
時間Sat Feb 1 13:11:28 2020
事實經過: 家裡農地 因為近期要申請農地相關輔助
但公所的人看了後 發現有些我們字號地段的農用地
被他人填高廢土上面放置二~三十餘台廢棄車
後來自費鑑界 確實侵占到我們農地 約200坪
但這個月來溝通 對方依舊不處理
給我家人答案都是叫公所來或說他來的時候就已經填高廢土了
在來就本人
就記憶來說 她們使用我家地號農地 約有16~20年了
現在鑑界才知道 都沒跟他收過任何租金
問題:我們是否先寄存證信函出去?
這事情是否該請律師或者自己處理就行?
這樣約能索討多少侵占費用?
以及是否能強制請對方廢土也處理?
或者有更好的處理方式解決?感恩!
https://i.imgur.com/fS9VaoI.jpg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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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19.1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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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TT88 (118.233.19.15 臺灣), 02/01/2020 13:15:52
1F:推 KKyosuke: 你啥都不知道要怎麼自己處理 02/01 15:40
2F:推 hsin1106: 直接花錢找律師諮詢吧 02/01 16:41
3F:推 taoist9999: 刑事(我只提竊佔罪的部分): 02/01 17:01
4F:→ taoist9999: 一、 02/01 17:01
5F:→ taoist9999: (一)按實務見解認為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是狀 02/01 17:01
6F:→ taoist9999: 態犯:自竊佔行為完成時犯罪即成立,以後之繼續竊 02/01 17:01
7F:→ taoist9999: 佔,乃狀態之繼續,而非行為之繼續(最高法院刑事 02/01 17:01
8F:→ taoist9999: 判例66年台上字第3118號參照。) 02/01 17:01
9F:→ taoist9999: (二)次按民國95年6月30日以前之竊佔罪行為的追訴 02/01 17:01
10F:→ taoist9999: 權期間只有十年(24.01.01制定公布之刑法第80條第1 02/01 17:01
11F:→ taoist9999: 項第2款意旨參照)。 02/01 17:01
12F:→ taoist9999: (三)又按狀態犯之追訴權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 02/01 17:01
13F:→ taoist9999: (24.01.01制定公布之刑法第80條第2項意旨參照)。 02/01 17:01
14F:→ taoist9999: 二、查原PO文章所述,竊佔者已竊佔至少16年以上, 02/01 17:01
15F:→ taoist9999: 因此最慢該竊佔行為是在民國95年6月30日以前發生的 02/01 17:01
16F:→ taoist9999: (109年-16年=93年)。 02/01 17:01
17F:→ taoist9999: 三、故本件竊佔罪部分之追訴權期間只有十年,因此 02/01 17:01
18F:→ taoist9999: 追訴權時效業已完成。 02/01 17:01
19F:→ taoist9999: 四、本件竊佔罪部分縱為偵查,檢察官應依刑事訴訟 02/01 17:01
20F:→ taoist9999: 法第252條第2款為不起訴處分;即使起訴之後,法官 02/01 17:01
21F:→ taoist9999: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2款為免訴判決。 02/01 17:01
22F:→ taoist9999: 五、講白一點,刑事有關竊佔罪這部分是奈何不了對 02/01 17:01
23F:→ taoist9999: 方的。 02/01 17:01
24F:→ taoist9999: 02/01 17:01
25F:→ taoist9999: 民事(我只提物上請求權的部分): 02/01 17:01
26F:→ taoist9999: 一、按「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回復請求權,無民法 02/01 17:01
27F:→ taoist9999: 第一百二十五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司法院釋 02/01 17:01
28F:→ taoist9999: 字第107號解釋參照) 02/01 17:01
29F:→ taoist9999: 二、次按「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 02/01 17:01
30F:→ taoist9999: 不在本院釋字第一○七號解釋範圍之內,但依其性質 02/01 17:01
31F:→ taoist9999: ,亦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02/01 17:01
32F:→ taoist9999: (司法院釋字第164號解釋參照) 02/01 17:01
33F:→ taoist9999: 三、因此本件並不適用民法第125條消滅時效之規定, 02/01 17:01
34F:→ taoist9999: 土地所有權人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及前段之規 02/01 17:01
35F:→ taoist9999: 定,對竊佔者請求除去妨害農地的設備及廢土並且返 02/01 17:01
36F:→ taoist9999: 還農地。 02/01 17:01
37F:→ taoist9999: 02/01 17:04
38F:→ taoist9999: 去找一個真懂農地的律師唄! 02/01 17:04
39F:→ taoist9999: 還有這種租金不收也罷,後遺症可是一大堆的。 02/01 17:05
40F:→ taoist9999: 但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部分,將來倒是可以請求,只是 02/01 17:06
41F:→ taoist9999: 金額應該也不高,而且實務見解認為此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02/01 17:07
42F:→ taoist9999: 期間為五年。 02/01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