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61432 (小夏)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二房東捲款押金人間蒸發
時間Fri Dec 21 18:51:31 2018
事實經過:
今年七月,向二房東承租雅房
租金一萬,押金兩萬,現金繳納,沒簽任何收據
二房東本身也是另一間房間的租客,是大房東承認的二房東
直到今年11月左右,他以母親車禍為由回了高雄
原以為他過陣子就會回來,沒想到是透過大房東得知他確定要退租了
而他與大房東的租約也剛好在11月走完了
但後續我與大房東都完全聯繫不到他,訊息也都已讀不回
(他除了欠我兩萬元押金之外,
也欠另一租客三萬四借款、
及欠大房東將近六萬元的租金)
問題:
如果走法律,當時押金沒有簽收據,以現金繳納也無轉帳紀錄
只憑租約,這樣還能夠成立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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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3su : 負責的是二房東,租約上若有他的個人資料,建議您 12/21 20:19
2F:→ v3su : 們共同提告民事租賃拿回債權 12/21 20:19
3F:→ taoist9999 : 以後要直接跟房屋所有權人訂立租賃契約會比較保險一 12/21 21:01
4F:→ taoist9999 : 點,以地政事務所建物登記簿謄本上的所有權人為準。 12/21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