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61432 (小夏)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二房东卷款押金人间蒸发
时间Fri Dec 21 18:51:31 2018
事实经过:
今年七月,向二房东承租雅房
租金一万,押金两万,现金缴纳,没签任何收据
二房东本身也是另一间房间的租客,是大房东承认的二房东
直到今年11月左右,他以母亲车祸为由回了高雄
原以为他过阵子就会回来,没想到是透过大房东得知他确定要退租了
而他与大房东的租约也刚好在11月走完了
但後续我与大房东都完全联系不到他,讯息也都已读不回
(他除了欠我两万元押金之外,
也欠另一租客三万四借款、
及欠大房东将近六万元的租金)
问题:
如果走法律,当时押金没有签收据,以现金缴纳也无转帐纪录
只凭租约,这样还能够成立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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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3su : 负责的是二房东,租约上若有他的个人资料,建议您 12/21 20:19
2F:→ v3su : 们共同提告民事租赁拿回债权 12/21 20:19
3F:→ taoist9999 : 以後要直接跟房屋所有权人订立租赁契约会比较保险一 12/21 21:01
4F:→ taoist9999 : 点,以地政事务所建物登记簿誊本上的所有权人为准。 12/21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