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YT (好時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惡意資遣
時間Tue Dec 18 03:44:17 2018
事實經過:
大家好,我在12/10當天被雇主以言語威嚇的方式簽下自願離職書。
事情起因是公司員工A將公司材料外借給一位已被資遣的前同事B,但我並不知曉兩人私
下的來往,僅認為同仁有業務需求,所以上班時就跟平常一樣找材料給他。
雇主以竊盜、侵占致公司損害為理由,恐嚇我是共犯,必須要簽定自願離職書,否則將
會以公訴罪起訴,是會留下前科紀錄的,並主張以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五項合理終止勞
動契約。12/10簽完自願離職書當下已申請勞資調解。
事件發生當下有A在場,同被威脅是主謀也簽了自願離職書,他可替我作證是言語脅迫所
簽,但並無錄音、錄影,截至今天只有兩段事後雙方協商不成的錄音檔。
問題:
1.有爬文應於三日內立刻發出主張恢復雇傭關係的存證信函,現在才寄是不是已經太晚
,可能被以曠職三日合理解職?
2.我真的有觸犯損害公司財產的疑慮?
3.同事是否可作為人證,假設調解不成,訴訟時該如何舉證贏面才大?
先感恩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35.20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545075860.A.498.html
1F:→ sindyevil : 如果要主張雇傭關係存在 會建議找律師處理12/18 09:48
2F:→ sindyevil : 這次新法修正對這段的定暫時狀態對勞工有優惠到12/18 09:48
3F:→ iscu : 這不算是恐嚇,假設以你有罪的情況下 公司是仁慈12/18 12:45
4F:→ iscu : 公司不想把事情鬧大 不要求賠償就讓你走12/18 12:46
謝謝兩位回應
但不法之事我是沒做的
※ 編輯: CYYT (36.235.76.140), 12/18/2018 15:14:20
5F:推 ollyolly77 : 一樓不要亂教,勞動事件法根本還沒施行12/19 13:40
6F:推 ollyolly77 : 你的癥結點會在要撤銷那個合意終止勞動契約非常困難12/19 13:43
7F:→ ollyolly77 : ,要看你的手上有無其他證據12/19 13:43
8F:→ sindyevil : 程序從新 到明年沒剩幾天 原PO有請律師 律師的職業12/20 22:19
9F:→ sindyevil : 素養會跟他說該怎樣處理 請上下連起來看好嗎?12/20 22:19
沒事沒事不要吵架
謝謝你們的好心建言:D
※ 編輯: CYYT (36.235.76.140), 12/21/2018 01:49:16
10F:→ a9301040 : 預估一年後實行… 12/21 10:53
11F:→ sindyevil : SORRY 之前收到訊息是明年 但我忘記分股會議那些已 12/21 11:09
12F:→ sindyevil : 經排定 最快就是後年施行 12/21 11:10
13F:→ a9301040 : 事實上可能更久…難說 12/21 18:10
14F:推 sindyevil : 六個月要解決耶 法官何去何從啊 12/21 19:18
15F:推 a6666688 : 已經簽離職就沒救了 12/22 16:25
16F:推 ollyolly77 : 笑了,我就是執業律師……司法院暫定明年底才施行, 12/23 19:53
17F:→ ollyolly77 : 不懂裝什麼懂 12/23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