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nghan (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網路公開姓名算個資法嗎?
時間Mon Oct 1 07:45:15 2018
事實經過:
和某個商家有消費糾紛,商家先在一個不是我留的google評論,
公佈我們倆人的姓名,只有把第二個字用X代替,因為我們兩個的名字跟姓氏都很特殊,
我另外寫了一篇評論抗議,商家便把原本的回應改掉,然後跑到我的評論底下公布全名。
問題:
1. 特殊性名,只去掉中間一個字,算違反個資嗎?
2. 我是不是可以根據個資法要求對方刪除姓名?
3. 對方如果不刪除可以怎麼辦?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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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idog : 就告看看 刑民事一起 10/01 08:07
2F:→ zonghan : 我不想那麼麻煩阿~ 10/01 08:22
3F:推 hidog : 你怕麻煩 你覺得對方還會理你嗎 10/01 08:41
4F:→ zonghan : 想先確定是個資法,先警告 10/01 09:02
5F:→ zonghan : 提告是最後手段 10/01 09:02
6F:推 haininglan : 個資法第2條 需證明足以間接辨識 10/01 13:19
7F:→ zonghan : 但他最後公布的是全名,我應該還是有權要求撤除吧 10/01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