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gxzuk (高嘎低嘎高)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在網路上性別歧視適用什麼法
時間Tue May 1 20:39:06 2018
事實經過:
這次事件共有兩人:原po女,A(留言)女
在某匿名平台與人爭論
起因是原po認為幼稚園有男老師哪怕是個代班的想必家長一定會有意見
原po她認為在幼稚園仍然不免仍會需要老師幫小孩擦屁股,由男老師來做是非常不合理的
,反之女老師就非常合理
再來
她認為就生理上而言女生是比較容易被侵犯的這邏輯本人無法理解
雖然不否認女老師也會性侵性騷擾男學生的情況,但她認為女老師性侵男學生<男老師性
侵女生
她認為換衣服時男老師可以順便性騷擾女學生,就算只是不小心碰到胸部,該名老師也可
能會造成家長不滿,然後造成該校方名譽毀損
所以
原po認為「男生被幼稚園教職員這個職業外」也不能怪大家,因為有所謂的先例
-----我是分隔線-------
A女認為既然男老師性騷擾女學生多,那把男老師視為危險個體在父權社會下是理所當然
的,她認為這種情況不去指責造成男性惡名昭彰的變態反過來指責社會或家長或校方性別
歧視是不合邏輯的
我:(指出A女不合邏輯)
A女又說這樣代表理所當然小孩成長過程中造成的各種髒亂麻煩部分,都由女性來處理,
男性只要當甩受手掌櫃就好了
後面有人對A女指出:單就“機會“來考量的話家長不願意投給予信任我理解,但單就“
性別“就不太恰當
然後A女就承認自己用性別歧視在看待事物了但強調這是以她的角度正常的推導
---------故事高一段落---------
問題:
1.原po女、A女是否已經造成性別歧視,如果要告有辦法嘛?
2.若原po女、A女觀念成立並落實那是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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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6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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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fgxzuk (39.10.68.116), 05/01/2018 20:39:59
1F:→ ewings : 被罵的人要先辭職,再去成為罵人的人的員工,如果再 05/01 20:42
2F:→ ewings : 罵,就能用工作平等法告他了 05/01 20:42
3F:→ KKyosuke : 任何人都有他的言論自由跟思想自由 05/01 22:29
4F:→ KKyosuke : 以個人思想面而言性別歧視或是種族歧視並不犯法 05/01 22:30
5F:→ KKyosuke : 要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必須要有"行動"或是"措施"... 05/01 22:31
6F:→ KKyosuke : 在網路上打嘴砲應該是不會有這種問題- -a 05/01 22:32
7F:推 a9301040 : 覺得別人歧視,也是一種歧視。歧視與歧視間往往都 05/01 22:55
8F:→ a9301040 : 不自知 05/01 22:55
9F:→ ewings : 性別工作平等法只罰雇主吧,其他人再怎麼嘴砲也罰不 05/01 23:30
10F:→ ewings : 到 05/01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