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8290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關於車禍
時間Sat Mar 10 03:38:58 2018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8/2/2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無受傷、對方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無保險要再確認,目前沒有接到對方保險公司電話
五、事實經過:
行車記錄器:
https://youtu.be/5jr7QP-ddxQ
地址:苗栗縣銅鑼鄉平陽路9-5號前
GOOGLE MAP截圖:
https://i.imgur.com/A2lSWnq.jpg
藍色路線是我方,紅色路線是對方
對方在影片13秒的時候突然左轉,且未看後方來車,我方駕駛反應時間只有1秒
今天警察通知我們,對方提出告訴,要我們下禮拜二再去做一次筆錄
而且對方是混宮廟的,態度一直很不友善,感覺調解不會很順利
雖然說騎車的是肉包鐵,但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加上過失傷害就讓開車的人很無言
六、問題:
1.關於刑事責任:
對方如果不和解硬要走法院,這樣是不是會有過失傷害的前科?
2.對方除了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還有什麼地方違規?
3.家人聽到要上法院,而且可能有前科就很緊張,請問有沒有辦法也告對方?
應該說,我方有沒有什麼優勢或籌碼可以在和解的時候談?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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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ELOEX : 轉彎未禮讓 外線左轉 各種莫名其妙 03/10 06:56
2F:→ MELOEX : 去找去調所有相關的影像證據 申請車禍鑑定 03/10 06:57
3F:→ kevin8290 : 了解,謝謝回覆 03/10 09:31
4F:推 kaowill : 除非初判結果完全無責任,不然過失傷害難避免 03/10 10:05
5F:→ S522 : 1.過失傷害是要到判決確定才算前科,起訴階段不算。 03/10 12:36
6F:→ S522 :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5款所示:左轉彎應 03/10 12:38
7F:→ S522 : 在路口30公尺前就打方向燈。另外,原PO應該要去查看 03/10 12:39
8F:→ S522 : 影片中之白線寬度是15公分還是10公分。15公分代表路 03/10 12:39
9F:→ S522 : 面邊線,意即白線外不屬道路。10公分為車道線,意即 03/10 12:40
10F:→ S522 : 白色兩端均屬道路。無論是15公分或10公分,機車從 03/10 12:41
11F:→ S522 : 白線外左轉,必然責任較為大。 03/10 12:41
12F:→ S522 : 3.你沒受傷,頂多跑民訴,對方受傷是刑法過失傷害。 03/10 12:42
13F:→ S522 : 結論,本件機車至少負7成責任,我來判得話,機車理 03/10 12:44
14F:→ S522 : 應全責。雖然駕駛有需注意前方車況之義務,然而依照 03/10 12:44
15F:→ S522 : 刑法第14條所示: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情節應注意, 03/10 12:45
16F:→ S522 : 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過失之要件我認為 03/10 12:46
17F:→ S522 : 重要點在於"能注意",援引"信賴原則",駕駛人如已善 03/10 12:47
18F:→ S522 : 進遵守交通規則之義務,他方之駕駛因不當行為而發生 03/10 12:49
19F:→ S522 : 事故,駕駛可不負過失責任。 03/10 12:49
20F:→ S522 : 影片中機車駕駛之轉彎行為依照一般經驗法則,汽車駕 03/10 12:53
21F:→ S522 : 駛均無可能閃避的話,那就沒有過失問題。(僅供參考) 03/10 12:53
22F:→ kevin8290 : 非常感謝s大的建議,這樣家人有比較安心了 03/10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