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本院行政單位3月份的班表如下
日期 星期 時間 工時
1 四 15~21 6
2 五 09~15 6
3 六 08~12 4
4 日 休
5 一 15~21 6
6 二 15~21 6
7 三 15~21 6
8 四 15~21 6
9 五 15~21 6
10 六 07~14 7
11 日 08~12 4
12 一 08~12 4
13 二 09~21 12
14 三 07~12 5
問題:
請問,醫院行政人員班表這樣連上10天班合法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編輯: ginlom (219.87.176.24), 03/07/2018 09:24:45
1F:推 wwfman : 工會有無同意,沒工會有沒有經勞資會議同意,都沒 03/07 09:57
2F:→ wwfman : 有就是違法 03/07 09:57
3F:推 sindyevil : 這時候建議先爆醫O盟 03/07 10:16
4F:→ ginlom : 謝謝說明,那請問若違法,適用哪條法呢? 03/07 11:04
5F:→ sindyevil : 七休一 但是要先確定你們有沒有四周變形和責任制適 03/07 12:28
6F:→ sindyevil : 用 03/07 12:28
7F:→ ginlom : 了解!謝謝告知! 03/07 15:58
8F:推 wwfman : 勞基法第36條,所稱之例假除非天災事變不可抗力 03/07 19:13
9F:→ wwfman : 就是一定要給休的意思 03/07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