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vochuman (嗨嗨嗨嗨嗨嗨)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支幹道經過主幹道發生車禍
時間Fri Aug 4 21:20:12 2017
一、車禍發生日期:
8/0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兩人都有受傷,都有上醫院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第一時間報警,現場沒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兩人都只有保強制險,也都聯絡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去警局吊過錄影監視器看過三次(不能翻拍),我支線經過主要幹道被左方機車撞上,
我知道支線要讓主幹道,依法律來說他有路權,但是錄影上很清楚,我剛從支道出來時,
有減速,停,左右看來車,這些動作都有做,而且是經過黃網線的一半左右,才被撞,
而且對方車速很快(但多快可能要等鑑定),可惜黃網線沒有中線位置,難以判定是否逆
向,對方在筆錄時有說有車擋道他視線,但攝影機沒有照到有車,所以這部分筆錄是否
有作用呢?
事後對方估了大概3/4台車的機車錢,然後強調他有路權,看要怎麼賠償他車體。
我的問題是
1.他速度很快撞上我,且我出支道時,我有停/減速/看,這個能當法律上我有利的點嗎?
2.而且撞期點不是出支道附近,而是行走一小段在中間附近位置(地面為黃網線)
3.黃網線是否要慢行?
目前他如果要我回覆賠償車體,我是否就回覆說等30天後,
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後再來討論後續賠償的問題呢?
先謝謝各位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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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2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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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vochuman:轉錄至看板 ask 08/04 21:20
※ 編輯: havochuman (60.250.202.127), 08/04/2017 21:21:54
1F:推 MELOEX: 所以你左右看到底看了什麼??? 08/04 22:09
左右看有無來車,沒來車才前進。
※ 編輯: havochuman (60.250.202.127), 08/04/2017 22:23:29
2F:→ justicesword: 那車從哪裡來? 08/04 22:35
左方 文章有。
※ 編輯: havochuman (60.250.202.127), 08/04/2017 22:56:22
3F:→ yesohya: 她的意思是 你說左右看沒有 結果論是明明就有車啊 08/04 23:03
http://imgur.com/a/2Mty1
目前做的功課,我知道路權幹道優先,
但是我也有"禮讓",所以這部分其實不重要是嗎?
最後還是依路權決定,這是我的疑問點
※ 編輯: havochuman (60.250.202.127), 08/04/2017 23:16:59
4F:→ yesohya: 這是看客觀結果不是妳主觀想法 有禮讓是不會撞上的 08/04 23:18
5F:→ MELOEX: 這就是重點 有禮讓就不會撞到 08/05 00:05
6F:→ MELOEX: 你有看到來車 你選擇前進 發生車禍 結果論就是你的判斷有 08/05 00:06
7F:→ MELOEX: 問題 你以為的禮讓沒有避免車禍發生 08/05 00:06
8F:→ MELOEX: 既然沒有避免車禍 那麼你所謂的“禮讓”就沒有意義 08/05 00:09
9F:→ justicesword: 你讓他先行,這樣就不會車禍,這才叫禮讓。 08/05 00:42
10F:→ justicesword: 如果先搶先贏的話,整個道交體系一點意義都沒有了。 08/05 00:50
那如果是刑事訴訟呢?
我可以主張對方車速過快 過失傷害呢?
只是順帶問一下,對方的狀況也有辦法告我過失傷害嗎?
因為我速度非常慢 也有停看的動作 雖然在路權上這點不是重要的 但刑事呢?
※ 編輯: havochuman (60.250.202.127), 08/05/2017 06:03:32
11F:→ MELOEX: 請搞清楚 我們現在已經不是單純在講路權 是在跟你說你的 08/05 06:22
12F:→ MELOEX: 行為有很大問題 你以為的“禮讓 停看”根本沒有作到位 沒 08/05 06:23
13F:→ MELOEX: 有可以說嘴的空間 08/05 06:23
14F:→ MELOEX: 舉個誇飾些的例子讓你比較容易明白 08/05 06:24
15F:→ MELOEX: 過平交道要 停看聽 確認安全後迅速通過 08/05 06:24
16F:→ MELOEX: 你的行為就像是 看到火車來了 卻只是自顧自的 停下來 左右 08/05 06:26
17F:→ MELOEX: 轉轉頭 然後就往前走過去 被火車撞到還不斷主張自己已盡 08/05 06:26
18F:→ MELOEX: “停看聽”的責任 08/05 06:26
19F:→ MELOEX: 停看 禮讓 這個動作是要用路人避免事故發生 不是有作出動 08/05 06:27
20F:→ MELOEX: 作就好 你完全無視動作的意義所在 08/05 06:27
21F:推 MELOEX: 回主題 要告過失傷害可以 你碰撞到他是事實 他碰撞到你是 08/05 06:29
22F:→ MELOEX: 事實 你受傷是事實 他受傷是事實 就 互告 互咬 互相傷害 08/05 06:30
23F:→ MELOEX: 這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08/05 06:30
24F:→ MELOEX: 你不用主張他車速快不快 過失傷害就是 事故發生了 人受傷 08/05 06:30
25F:→ MELOEX: 了 好 可以告了 08/05 06:31
26F:推 justicesword: 雙方都有過失,都可互告過失傷害。 08/05 17:43
27F:推 BabyRismy: 他一開始就說他沒看到來車 為何一直鞭他看到了還決定前 08/05 18:25
28F:→ BabyRismy: 進 08/05 18:25
29F:→ justicesword: 說沒看到就沒事的話,那以後路上就可以盡情把人撞 08/05 19:17
30F:→ justicesword: 死沒關係 08/05 19:17
31F:→ justicesword: 沒看到所以就有路權? 08/05 19:19
32F:→ justicesword: 沒看到所以就沒過失? 08/05 19:19
33F:→ judge1226: 沒看到有兩種可能:當下視野內真的沒車,或是原po眼花 08/05 19:59
34F:→ judge1226: 。如果是前者的話,真的還算是原po的問題嗎? 08/05 19:59
35F:推 BabyRismy: 我只是指出討論前提差異 並沒有人說講成沒看到就沒事可 08/05 20:12
36F:→ BabyRismy: 以盡情撞死 事實上車速如果過快的確有可能在視線外 看 08/05 20:12
37F:→ BabyRismy: 不到的車要如何禮讓之? 建議原波拿案件事實相關資料去 08/05 20:12
38F:→ BabyRismy: 找律師討論看看 08/05 20:12
39F:推 MELOEX: 原po沒有說“沒看到來車”且主訴強調“禮讓”所以判斷他是 08/05 20:31
40F:→ MELOEX: 有看到的 “視線受阻是對方說的 08/05 20:32
哈囉,我的確沒看到來車...有車我也不會往前進
監視錄影器放慢速度看到的是 我跟周圍路人 接近靜止,對方速度很快,但這個很快是
多快 我也不知道,可能申請車禍鑑定才能知道了?
我的禮讓是說 我經過路口 有停/觀察有無來車 才前行,所以是我判斷無車才前行,
但babyRismy說的我會注意 謝謝,因為我也想過視線外看不到的情形,
但似乎大家都是講主幹撞支線 速度都沒討論到 好像支線該死就算了,
其他主幹行為都可以不究
※ 編輯: havochuman (60.250.202.127), 08/06/2017 07:47:35
41F:推 iscu: 移動距離 / 時間 = 速度 這應該不難算 08/06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