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err (aber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要派公司未事先告知即刪減津貼
時間Fri Jul 14 16:15:49 2017
第一次在此版發文,若有違反版規,請見諒。
本人為派遣員工,一年一簽且已在要派公司待了數年。
輪班性質且有3班。
事實經過:
這個月中要派公司發布新的人事公告,將原本的輪夜班的津貼砍了一半,
且未先告知員工們立即當月實施。
(白話一點就是,原本我預計這個月除了本薪之外,上夜班額外的加給會多2萬,結果現
在公告一出,輪夜班只剩一萬以下)
但是詢問勞工局的結果,說當初跟派遣公司簽的合約沒有提到夜班津貼這塊,可以判斷要
派公司給的津貼是額外給的福利,因此現在改了規定讓津貼減少,派遣員工也只能乖乖接
受。
問題:
1.雖然我並沒有跟要派公司簽合約,但要派公司有屬於派遣員工的規定,難道可以公司說
改就改,我就必須看著原本的福利喪失?
2.如果我並不同意要派公司的新規定,並有離職的想法,我是否可以拿到資遣費?因如果
公司不改規定我不會想離職,改了法案等於變相減薪,逼我要離開公司,但勞工局的人員
告訴我那是我自己想走,派遣公司可把我派去別的公司,所以不能拿資遣費。
因勞工局的人一直打擊我,所以想尋求各位幫小妹解惑或者提出建議,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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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indyevil: 要看看該津貼是否是工資,另外你跟派遣公司怎樣簽約的?07/14 16:20
2F:→ sindyevil: 你的契約是對派遣公司而非要派公司,所以就算是資遣請求07/14 16:21
3F:→ sindyevil: 也應該對派遣公司而非要派公司. 07/14 16:21
謝謝您的回覆,津貼不是工資,當初簽約只有提通信及職務津貼,沒有提到有夜班津貼,
而工作時間是寫依要派公司規定。
※ 編輯: aberr (114.33.79.28), 07/14/2017 16:30:57
4F:→ a9301040: 你有錢有時間打訴訟嗎?很實際的問題,請先考量07/14 16:36
謝謝您的答覆,其實這份工作做得很習慣,沒有想走訴訟這條路,只是想問一下是否有法
條可參考,想跟公司協調。
※ 編輯: aberr (114.33.79.28), 07/14/2017 20:10:49
5F:推 lu0713: 無解,業主額外的福利不在保障範圍內。07/15 08:37
謝謝您的答覆,決定先跟老闆談談
※ 編輯: aberr (114.35.80.88), 07/15/2017 09:21:05
6F:→ sindyevil: 津貼要看是否是經常性給予 不是對芳說不是就不是 07/16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