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err (aberr)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要派公司未事先告知即删减津贴
时间Fri Jul 14 16:15:49 2017
第一次在此版发文,若有违反版规,请见谅。
本人为派遣员工,一年一签且已在要派公司待了数年。
轮班性质且有3班。
事实经过:
这个月中要派公司发布新的人事公告,将原本的轮夜班的津贴砍了一半,
且未先告知员工们立即当月实施。
(白话一点就是,原本我预计这个月除了本薪之外,上夜班额外的加给会多2万,结果现
在公告一出,轮夜班只剩一万以下)
但是询问劳工局的结果,说当初跟派遣公司签的合约没有提到夜班津贴这块,可以判断要
派公司给的津贴是额外给的福利,因此现在改了规定让津贴减少,派遣员工也只能乖乖接
受。
问题:
1.虽然我并没有跟要派公司签合约,但要派公司有属於派遣员工的规定,难道可以公司说
改就改,我就必须看着原本的福利丧失?
2.如果我并不同意要派公司的新规定,并有离职的想法,我是否可以拿到资遣费?因如果
公司不改规定我不会想离职,改了法案等於变相减薪,逼我要离开公司,但劳工局的人员
告诉我那是我自己想走,派遣公司可把我派去别的公司,所以不能拿资遣费。
因劳工局的人一直打击我,所以想寻求各位帮小妹解惑或者提出建议,
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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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indyevil: 要看看该津贴是否是工资,另外你跟派遣公司怎样签约的?07/14 16:20
2F:→ sindyevil: 你的契约是对派遣公司而非要派公司,所以就算是资遣请求07/14 16:21
3F:→ sindyevil: 也应该对派遣公司而非要派公司. 07/14 16:21
谢谢您的回覆,津贴不是工资,当初签约只有提通信及职务津贴,没有提到有夜班津贴,
而工作时间是写依要派公司规定。
※ 编辑: aberr (114.33.79.28), 07/14/2017 16:30:57
4F:→ a9301040: 你有钱有时间打诉讼吗?很实际的问题,请先考量07/14 16:36
谢谢您的答覆,其实这份工作做得很习惯,没有想走诉讼这条路,只是想问一下是否有法
条可参考,想跟公司协调。
※ 编辑: aberr (114.33.79.28), 07/14/2017 20:10:49
5F:推 lu0713: 无解,业主额外的福利不在保障范围内。07/15 08:37
谢谢您的答覆,决定先跟老板谈谈
※ 编辑: aberr (114.35.80.88), 07/15/2017 09:21:05
6F:→ sindyevil: 津贴要看是否是经常性给予 不是对芳说不是就不是 07/16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