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que (Miss you alway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時間Thu Jun 22 15:28:32 2017
事實經過:
小弟家目前與他人(以下稱被告甲)就土地使用一事正在進行民事訴訟。
但被告甲在收到起訴狀後,到開庭前的這段期間內,將土地轉移過戶給他人乙,
由於被告甲與乙不但是親戚,而且該土地在移轉給乙後,仍舊是由被告甲在使用,
疑似是想利用假買賣,以目前土地不在自己名下為由,來躲避訴訟之責任。
我們除了在民事訴訟中追加乙為被告外,
另外想透過刑事訴訟,向檢察官告發甲與乙兩人涉嫌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問題:
1.如果甲與乙之間並無任何合理正當的對價關係,而進行了土地轉移,
我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對其提出告訴(告發),
是否比"詐欺罪"來得適當??(我方未有實質的損害發生)
2.在無實質事證的情況下(只有新地籍謄本和土地所有權狀影本上的轉移日期,
但該筆土地的交易金額、細目等資料則無),透過檢察官來調查相關事證,
若對方未被起訴,我方事後被對方反告"誣告"是否有成立之可能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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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個人覺得這沒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不然父母 06/23 01:42
2F:→ justicesword: 把房產移轉登記給兒子,但是依然由父母居住,這樣也 06/23 01:42
3F:→ justicesword: 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話… 06/23 01:42
4F:→ CCWck: 你應該考慮假扣押 06/23 02:23
5F:→ KKyosuke: 不用擔心誣告 誣告不等於告錯 06/23 03:22
6F:→ KKyosuke: 只是這跟你想告的東西完全不相關就是了 06/23 03:23
7F:推 lukasformac: 誣告不用擔心+1,你要的是土地,就用假處分,要錢才 06/23 08:56
8F:→ lukasformac: 用假扣押 06/23 08:56
9F:→ lukasformac: 登載不實不容易證明,但那是檢察官的事,告下去讓檢 06/23 09:00
10F:→ lukasformac: 察官搜證,結案後再請法院調檢察官的卷,拿到民事上 06/23 09:00
11F:推 KKyosuke: 告下去我個人覺得連成案都不會成案啦... 06/23 09:51
12F:推 weihsi: 建議找不動產律師評估看看 06/26 01:06
13F:推 rockywalker: 不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因為他們當初真的有帶買 06/26 13:54
14F:→ rockywalker: 賣契約書等文件去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只是這個買 06/26 13:54
15F:→ rockywalker: 賣是否為假買賣尚不得而知而已。會構成情形的應該是 06/26 13:54
16F:→ rockywalker: 例如某甲偽造一份買賣契約書(偽簽某乙之名)去辦登記 06/26 13:54
感謝各位熱心地回答!!
小弟還想問的是:
如果情況是兩人通謀設立一份買賣契約書,
在無實際交易金額的情況下作了"假買賣",
而檢查官進行調查時拿不出實際的交易紀錄,
這樣是否有觸犯刑法214條呢??
※ 編輯: Antique (111.242.143.195), 06/26/2017 22:32:48
17F:→ aventis: 只要有客觀審查,無論是否假造,就不成立登載不實 06/28 13:07
18F:→ aventis: 如果不經審核就登錄的才會成立 06/28 13:08
19F:推 aventis: 土地登記有審查程序,所以請找其他法條 06/28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