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8also (唬爛康)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賠償處理事宜
時間Wed Jun 7 23:29:32 2017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7/5/1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休旅車,我機車 無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有酒測,肇事圖,現場無被破壞
但是有在肇事圖上簽雙方私下和解。
故警察不會再送上去評估肇責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不了解對方有無保險,我的機車有第三則任 事隔一天有聯絡
五、事實經過:
對方是休旅車,我是機車,我跟在他的右方,他有無打方向燈我不清楚,因為我騎在他車
門邊
他突然右轉要近停車場,我就往他的引擎蓋撞下去。
我的修理費用是一萬元整,對方的還不清楚,因為對方說要各自處理。
【以下為對方回復我的訊息】
問過國泰產險了,你的保險是第三責任險(乘客險)跟我一樣,不是有全險或有車體險,
基本上國泰產險保險只能賠我3成修車費用,其餘的要依照肇事責任比去分配雙方應負擔
部分,你了解嗎?也就是說:我車修理費假設是3萬元,你的保險公司僅先付1萬元,其餘
2萬元部分分配,需要送釐清雙負擔比例。
請問以他的邏輯 是不是不要互相理賠對我比較好,還是單純他不想負責
六、問題:
假如以他的邏輯思考,我還要倒貼他修車錢,這樣是成立的嘛
還是直接丟調解委員會,但是當初簽私下和解,警察也沒有再送上去
我們雙方也沒有拿到事故三連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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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友人po文詢問,
懇請解惑,
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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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everseveral: 按肇責比例互賠很常見,也合理。沒買到車體險只好 06/08 00:07
2F:→ neverseveral: 自己貼… 06/08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