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dy4152 (蝦蝦蝦蝦)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契約規定離職時間較勞基法長
時間Wed Jun 7 22:15:46 2017
目前所在公司規定需在終止契約前六個月前提出
否則須賠償依勞基法16條規定之預告期間工資外
以及公司產生的生產或功能停頓之損失
甚至是當年度相關獎金
但我在進了公司之後才發現原本談好的月薪35K
其實是21K+執照伙食津貼約4K加上獎金9K ((未事先告知
目前未收到任何其他獎金
想請問若我離職 是否需返還每個月9K的獎金?
另外 契約明訂試用期為60-80天 請問一般試用期會包含假日嗎(我的理解是會
契約明定公司應通知我試用結束 以進行勞務條件調整或是終止聘雇關係
但我應於5月上旬即結束試用 公司卻到現在都沒有進行通知
(當初說試用期必會調薪1-3k 但是沒有留下書面資料)
也說結束試用期後可以拿到三節獎金 但是我端午節並未收到三節獎金
這方面的權益是否有方式爭取?
這是我身為社會新鮮人的第一份工作 目前有上了賊船的感覺
請求版上各位幫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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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allachia: 直接詢問勞委會比較快,契約牴觸勞基法是無效。 06/08 08:21
2F:→ sindyevil: 如果你確定要離職 只要滿足十六條預告期間就好 06/08 14:41
3F:→ sindyevil: 另外當初商議薪資是多少都跟名目無關,且可以研究下,第 06/08 14:42
4F:→ sindyevil: 一 你收到的月薪資是35K還是有扣掉9K? 二 如果收到薪資 06/08 14:43
5F:→ sindyevil: 是35K,那投保級距是否相當? 如果有問題,建議以違反勞動 06/08 14:44
6F:→ sindyevil: 條件與公司終止契約.這樣就可以不用預告期. 06/08 14:46
7F:→ sindyevil: 另外試用期法未特別規定,但應比照一般狀況處理,所以試 06/08 14:46
8F:→ sindyevil: 用期如果未寫工作日/營業日等,應以自然日(日曆日)看待 06/08 14:47
9F:→ sindyevil: 三節獎金部分要討論當初是否是保證項目?該公司是否有相 06/08 14:48
10F:→ sindyevil: 關辦法作請領資格限定?發放單位是公司還是福委會?等等 06/08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