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ateriver (我是尼亞)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僱主任意開除員工
時間Thu May 25 11:41:08 2017
事實經過:上上個月在一間餐廳打一份短期工,有簽一份合約,大意內容是60天內不可無
故離職,否則可以不計薪資,雖然在這點勞基法可能就不合理,但當時只想趕快賺到錢而
且我相信可以做完這工作所以就簽了,但工作開始後老闆就開始各種精神虐待,只要小事
就無限放大,比如一天交代快20件事,一件不小心沒做就抓去唸個半小時,還會說唸你這
時間你覺得我該算你薪資嗎?其實這些我都可以忍啦,反正做完60天就好,而且我犯的錯
都不是什麼工作上的大錯,比如來的時候機車沒停好,或是下班忘記打卡→很健忘,或是
沒客人的時候看起來很閒,但事情都做完了我不知道怎麼裝忙呀ˊˋ,但這些被罵我都算
了,但最近老闆常常會有意無意的說再怎樣我就把你換掉幹嘛的,我覺得很納悶,可以這
樣嗎?我們不是有簽約嗎?而且因為這份工作的關係我還把我大夜辭掉了,就想全心全意
做好,如果突然把我炒魷魚,那我的計畫就一團亂了,因為我計畫下個月做完還有下一份
工作,可是被莫名炒魷魚等於我空窗一個月,這樣我要怎麼找到一個月的工作QQ
問題:當初有簽約員工不可任意離職,但我想沒有老闆會寫說老闆也不可任意開除員工這
條款,但我想問即使這樣我也不能主張老闆應該讓我做完這份工作嗎?畢竟我工作上真的
沒有重大缺失呀,還是說老闆想要我走我就得走?就算他支付我先前幾天的薪資我也很虧
啊,畢竟我都把時間排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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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Wck: 還不快找勞工局檢舉 做一天事就要給一天錢05/25 11:44
我知道做一天的事要給一天的錢,但如果合約上有寫我們合作時間是到幾月幾號,那在無
重大違規發生時,老闆可否任意開除我?還是說他只要把先前的錢都結算給我他就不用照
合約走?總覺得老闆就是看中我現在缺錢,動不動一直把
開除我掛在嘴邊==
※ 編輯: inateriver (180.204.19.55), 05/25/2017 12:12:37
2F:→ iscu: 勞基法是有說資遣要符合一些規定,不過這條早就被埋到深山去 05/25 13:12
3F:→ iscu: 基本上 如果只是一班打工的話 應該都不難找 05/25 13:13
4F:→ iscu: 尤其像便利商店 速食店 這種都很缺人, 你為何獨愛這間... 05/25 13:14
5F:→ wallachia: 付資遣費就能了 05/25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