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y1989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警察違憲詢問
時間Fri May 19 01:49:01 2017
事實經過:
有一年年在張志軍訪台時,他到的地方警察都要大規模的交通管制
有一次到了鹿港天后宮,那天我也是特地要去鹿港天后宮拜拜
就碰到警察封路,堅持不可以過去
我就當場跟警察在那邊吵,我說你憑哪一點封路?你有公文嗎?
他還真的拿得出一張"公告",但是那張就是他們內部通告這樣
我說那只是一般通告,而且憲法保障我自由權
你們不讓我過去,這就是違憲了,你們的通告是無效的
你們身為執法人員,居然公然違憲......
不過警察很硬,堅持他們沒有錯
問題:
先不論警察的顏色跟是不是違憲習慣之類的奇怪狀況
光討論封路不讓民眾過去,就因為陳雲林要來參訪
是否真的是違憲?如果以後碰到,是否可以記他的警員編號,然後檢舉?
畢竟這並不妨害社會秩序,也不損害公眾利益
應該受到憲法第22條的保障
而且,任何法律或命令與憲法牴觸皆無效,這個不是公民課有教過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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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41.14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495129745.A.776.html
1F:→ S522: 照你的標準,總統的內衛區、中衛區等等都不用管制,因為憲法 05/19 02:02
2F:→ S522: 保障人民自由嘛 :) 05/19 02:02
3F:→ S522: 先不論陳雲林是否算"外交人員",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05/19 02:11
4F:→ S522: 5條,可指定..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通行。警察機關用"公告" 05/19 02:13
5F:→ S522: 即可。許多外賓蒞臨,車隊都是有交通管制。 05/19 02:15
我發現我搞錯人,不是陳雲林,是張志軍XD
如果限制行人通行那沒問題,但是,那天是中國來的陣頭與香客都可以進去
就是中華民國國民不行,不知道這個也算合理的嗎?
在法律的施行上還有分國籍喔?!?!?!
※ 編輯: jacky1989 (61.228.241.144), 05/19/2017 02:22:00
6F:→ justicesword: 成天在那邊違憲違憲的 05/19 02:23
7F:→ justicesword: 所有法律都違憲了啦 05/19 02:25
如果違憲不用在乎,為什麼我們要遵守法律?為什麼需要釋憲?
我尊重您的發言權利,但是我要跟您說,您不喜歡,可以左轉不要看沒關係
以免耽誤到您寶貴的時間,還讓您生氣少活好幾分鐘
※ 編輯: jacky1989 (61.228.241.144), 05/19/2017 02:28:33
8F:→ justicesword: 是違憲喊起來很帥嗎 05/19 02:26
9F:→ justicesword: 你根本沒弄清楚別人在說什麼,我也懶得跟你講解整 05/19 02:30
10F:→ justicesword: 個違憲審查機制 05/19 02:30
11F:→ justicesword: 我愛發言還是要左轉,與你何干, 05/19 02:31
您高興就好,我無權干涉
※ 編輯: jacky1989 (61.228.241.144), 05/19/2017 02:33:23
12F:→ justicesword: 這你家? 05/19 02:33
13F:→ justicesword: 你知道就好,少在那說什麼可以左轉的,還說尊重別人 05/19 02:34
14F:→ justicesword: 言論自由勒 05/19 02:34
15F:→ justicesword: 呵呵 05/19 02:35
16F:推 rock0807: 你先去讀行政法再來說有沒有違憲吧 05/19 02:37
不知道這位先進要我去看行政法的哪個章節呢?
我想我提出這個疑惑並不是一定要爭到底什麼的
我相信一定有不少人有跟我一樣的疑慮,到底今天警察有沒有逾越職權?
還是就是自己對法規不太了解而已
弄清楚這些跟自身有關係的法規,以後遇到同樣的問題,才不會被人家懂的人笑
※ 編輯: jacky1989 (61.228.241.144), 05/19/2017 02:48:45
17F:推 flyiii: 合理阿,你不董就乖乖去念書 ? 05/19 08:52
(depravity 刪除 lu0713 的推文: 違規)
18F:→ lu0713: 。 05/19 10:53
19F:推 hellosoap: 你估狗「違憲審查制度」、「憲法23條」的文章參考一下 05/19 12:09
20F:推 enterpirse: 中國有陣頭來? 05/19 12:27
21F:推 bsjimmy: 照你這樣無限上綱 所有行政干預行為都是違憲 05/19 15:00
22F:→ a99: 喔 05/19 16:18
23F:→ Ryan908: 自由 是有限度的, 因地、因時 05/19 17:34
24F:推 todao: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看看。 05/19 21:50
25F:推 a9301040: 我覺得你發文也是違憲,我打電話給大法官問問要怎辦? 05/20 01:02
26F:→ whiteD: 如果這樣算違憲,那憲法的保障對象只能有你一個人... 05/20 15:16
27F:→ MarsET: 這就跟說版主水桶人是違憲差不多意思 05/20 21:10
28F:推 anyway: 你一定沒讀過法律吧… 05/21 15:21
29F:→ Loom: 法律不是只看字義,覺得喜歡就抓來自己用啊. 有整套的體系 05/24 15:35
30F:→ Loom: 不過學法懂法的人也不必這樣兇;法律跟生活是有距離的 05/24 15:36
31F:→ shirochan: 05/24 15:48
32F:→ shirochan: 自以為專業 05/24 15:49
33F:→ Loom: 憲法有平等權,我也不能主張郭台銘有錢我沒有,請國家給付 05/26 16:48
34F:→ tpetf: 呵呵呵呵 05/29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