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emann (路人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房屋越界 新地主要求購買土地
時間Sun Apr 9 02:45:27 2017
事實經過:
七年前,小弟老婆在中壢地區購買一間透天給父母住,在今年一月時,有名自稱是地主
的人說房屋的圍牆有佔用到他的土地,要求以一坪十七萬的代價要我們買回他持有的土
地。
因為建商的關係,所以門前有一條長條的土地是被賣給其他人,該長條土地的一部份目
前是水溝。而原屋主在修建圍牆時,有佔用到部份的土地,但原地主沒有提出異議。
新地主是後來向原地主取得土地之後,要求我們要向他購買他持有的土地。
問題:
由於對方申請過鑑界,因此應該確實有佔用到,而我們還沒申請鑑界。當初買房子時,
原屋主沒有提到有佔用到他人土地的事情,也沒有記載在所有權狀內。
1.我們是否一定要購買他所持有的土地?還是只要向他購買佔用到的部份即可?若只購
買佔用到的部份,是否會有其他問題?
2.如果必須跟他購買土地,但我們覺得他開的價格太高,但對方卻也是不肯降價 (我是
打算以公告地價跟他購買) ,這種情況下,是否需要開協調委員會來協商會比較好?
協調委員會要如何申請?是否需要費用?
3.我們是否可以向原屋主要求賠償?又或協商不成需要拆牆還地時,拆除及重新修建圍
牆的費用是否可以向原屋主要求負擔?
4.由於地主的土地目前是水溝的一部份,如果在還沒完成買賣前,被政府徵收去做下水
道的話,是否就沒我們的事情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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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宅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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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uemann (36.227.102.107), 04/09/2017 03:09:01
1F:推 taoist9999: 去找精通不動產的律師諮詢。 04/09 12:38
2F:推 hotisaac: 你瘋啦? 你會把土地用公告地價賣給別人嗎? 04/10 15:43
3F:→ ruemann: 反正都要談價錢,對方漫天開價我當然也是漫天殺價啊 04/10 19:46
4F:→ jimmy8069: 水溝是老街溪還是新街溪阿 04/10 23:51
5F:→ ruemann: 就一般的水溝 不太明白您說的老街溪新街溪的意思 04/11 12:50